近日,山西省出台《设立煤炭清洁利用投资基金实施细则》,规定基金的来源、使用以及管理方式等内容。煤炭清洁利用投资基金总规模为100亿元,用于加速山西省煤炭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相关部门将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投入,通过收益让渡等方式,引导省内外社会资本在本省落地,围绕煤炭清洁利用参股或共同设立若干专业化子基金,实现基金的放大效应,加速全省煤炭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基金管理公司立足本省并面向全国招募,并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采取私募方式募集资金,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2家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煤炭清洁利用投资基金项目存续期为10年,原则上采用以股权投资为主的市场化投资方式,基金不少于80%投资于山西省境内。
重点围绕煤炭产业“六型”转变,基金的主要投向为:煤电一体化产业方面,支持煤炭产品的采掘、洗选加工关键装备的研发制造,低热值煤发电,煤基多联产技术,燃煤发电机组过程节能降耗等方面。
现代煤化工产业方面,支持现代煤化工关键设备研发制造,低阶煤分级利用,煤炭高效清洁转化利用,合成气转化利用,煤制油等下游重要化学品的研发,炼焦工艺及设备创新研发及产业化,焦炉气等炼焦化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
煤层气抽采利用方面,支持煤层气资源勘查,高产富集区预测与评价,煤层气开采、储运、利用及关键装备的技术研发、制造等方面。
碳交易及减排、碳捕集及封存方面,支持碳交易及减排技术研发应用,烟道气和煤化工窑炉二氧化碳捕集关键技术研发,二氧化碳资源物理、化学、生物利用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