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缺位的中国能源战略、久议未决的国家电网发展规划等正在修订、论证。根据国家能源局安排,一系列重要能源战略、规划、政策、改革措施将密集出台,以弥补国家能源战略短板、政策盲区,改革管理体制。
国务院“三定”赋予国家能源局的重要职能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按照国家能源管理思路,重组后能源局从微观审批向宏观战略、政策制定转变,并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加强能源市场监管。
在日前召开的干部会议上,能源局局长吴新雄介绍,正在拟订、完善的能源发展战略包括:《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3-2020)》和煤电油气新能源各专项能源发展战略,能源资源大省的能源发展战略定位、战略布局和重大举措。
按工作安排,能源局将抓紧论证出台国家电网发展规划,调研和拟订大型煤炭基地、煤电基地、油气基地、风电基地、光伏发电基地发展规划,配套做好输电、输油、输气等能源大通道规划。
此外,根据2013年产业政策制定计划,年内将出台(修订)13大能源产业政策,这些政策既涉及国家宏观能源产略,又针对煤炭、电力、新能源等具体产业。
具体而言包括: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实施办法、现代煤炭深加工(煤制油、煤制气、煤炭分级分质利用等)发展若干意见、能源装备制造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煤电基地建设若干意见、安全高效发展核电若干意见、煤炭产业政策(修订)、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页岩气产业政策。
保障新能源发电全额收购若干意见、推进分布式能源加快发展若干意见、抽水蓄能电站发展若干意见、促进风电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可再生能源供热利用若干意见。
能源局官方信息显示,今年上半年已开展4大类18项能源战略问题调研,初步编制石油、天然气、页岩气、海洋能源、核电、风电、光伏、煤炭、煤电、国际合作等专项战略要点。印发南方电网“十三五”规划,启动煤电、风电、光伏发电大基地和能源大通道规划的调研和编制工作。
同期,《关于促进风电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上报国务院,《煤炭产业政策(修订)》、《关于推进分布式能源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除拟定政策、规划之外,国家能源局将着力解决影响我国能源科学发展的十大难题,并主动为地方分忧解难,为企业主动服务。
目前,保障国家能源战略安全、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优化能源结构布局、推进能源体制机制创新是国家能源局的四项根本任务,我国能源发展的十大难题也与之对应。
分别是:能源消费总量大与能源利用效率低,能源国际合作影响能源安全,煤炭绿色利用有待突破,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和效率亟待提高,特高压交流争论,核电安全发展与创新能力,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有待突破,能源市场化改革有待深入,能源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创新及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
在能源改革和市场监管方面,电力体制改革再次被关注。目前,原国家电改办班底是能源局法制与体制改革司主要成员,电改也被外界认为是最有可能突破的领域。
根据吴新雄的工作计划,将进一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创新能源管理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市场公平性、电力安全、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和能源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政策落实情况监管。
继续简政放权,推进阳光审批,积极探索通过规划、计划和政策引导,从根本上管好项目。抓大放小,把更多的精力用于能源发展战略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上。能源局第一批取消审批事项12项,下放审批事项9项。(王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