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丰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于9月15日在晋城市召开,经与会专家认真讨论和评审,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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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原《36.5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于2004年,为辨识公司近年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公司委托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对现有建成项目进行了仔细踏勘,详细对比分析了环评时设计与实际建成的工程组成、排污环节、治理措施和保护目标分布。当日参加技术审查会有五名省级环保专家,还有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监测单位山西同源国益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及评价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的相关代表。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对项目情况说明、评价单位代表对后评价报告主要内容介绍,询问了有关问题,经认真讨论和评审,提出后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一致同意后评价报告经补充修改后报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