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咸阳市安监局组织有关安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在彬县对渭化公司3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了会议审查,参加会议的有咸阳市安监局、彬县安监局、行业内专家、评价单位以及乙二醇项目部相关人员共计20余人。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渭化公司对建设项目概况的介绍以及设计单位对《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专家组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实地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经过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是渭化公司(建设单位)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资料基本符合国家安监总局45号令和陕西省政府令125号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要求;二是《安全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概况、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主要原辅材料、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介绍比较清楚,对建设项目生产及储存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清楚,评价内容比较全面,评价程序正确,基本符合《安全预评价导则》内容要求;三是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局基本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要求。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通过审查,同时本着为企业负责的态度,指出报告编制中的不足之处,建议增加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和自动化分析内容,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以及重大危险源对自动化仪器仪表提出相应安全对策,细化风险程度分析,明确火炬周边距离及一级重大危险源等的合规性,补充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此次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通过后,渭化公司与安全评价单位将尽快整改落实专家组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补充完善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申请资料,争取早日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