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河北/唐山市
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蒸氨塔节能改造EMC项目 已由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2.1.2项目概况:迁安中化公司现有1#-6#共6座6m顶装焦炉,配套有2套煤气净化系统,煤气处理量为15.8×104m3/h。一段化工配套的蒸氨装置设有DN2200蒸氨塔2台,1用1备,剩余氨水处理量60m3/h;二段蒸氨装置有2台DN1600蒸氨塔,1用1备,剩余氨水处理量为35m3/h。蒸氨塔采用直接蒸汽蒸氨,无余热回收方面的节能措施,运行能耗较高。此项目拟在一二段分别采用一套废水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汽液分离装置、蒸汽射流装置等主要设备),在满足蒸氨塔现有运行需要的同时,回收蒸氨塔底废水余热,以降低蒸氨系统能耗的目的。2.1.3项目工期:从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到项目建成投产90天。自项目试运行1个月考核通过后进入分享期,分享期限最高不超过5年,分享比例不超90%。
2.2招标范围:1. 建设内容投标方负责完成工程的从初步设计编制(环保、节能、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预算、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原有设备、构筑物(排渣槽、管道)等拆除、挪位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考核、达标达产、消缺及合同期内的系统运维等所有工作,也包括对招标方运行人员的培训、培训教材以及操作手册的编制及技术服务。2. 项目运作方式:本次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运作。即由中标人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立项并办理相关证件(项目核准、能评、环评、安评等)、设备材料采购、建设、维护(含人工和备件材料等物资消耗)、项目移交等所有工作及费用。项目建成通过调试、验收后,实现正常运行,双方验收后进入项目分享期,中标人以项目产生的节能收益与中化公司共同分享。分享期间,项目财产所有权归中标人所有。项目分享期结束,本项目全部财产所有权由中标人无偿转交给招标人。3. 项目分享期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设施的运维;所有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以及产生的费用仍由中标人承担。4. 技术规格书中约定的所有内容。5.回报机制: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 项目性质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服务。项目建成投产后中化公司与中标节能公司通过本项目节约蒸汽收益的方式回收投资成本和适当的收益,结算蒸汽价格为88.5元/吨,不含税。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技术规格书包括的内容与要求,并满足生产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投保人需同时具有:(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冶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3)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2级工业管道安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MC承包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 业绩要求: 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工业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需附合同协议书。项目经理业绩:担任过工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具备一项工业工程业绩,业绩指:完成的工业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两种情形(投标人主体为联合体时,联合体协议书中所有成员单位均不得有以下要求。):(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拟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对项目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 技术服务、运营总负责;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30 09:00:00 至 2024-09-05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972
邮箱:zhangheng@dlzb.com
QQ:31310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