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新疆/哈密地区
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蒸汽式电极锅炉设备采购已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潞新董字【2024】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蒸汽式电极锅炉项目,包括设备的数量、型号、供应、运输、卸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验收、特种设备登记注册、首次检验检测和售后服务等。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内容: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设施及其高低压供电系统、接地系统、防雷、安全等的施工、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采购-安装承包方式进行,招标范围包括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性能验收、特种设备登记注册和首次检验检测、对买方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操作培训、质保期内系统质量追踪及售后服务等,提供招标人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等,并通过相关部门备案、验收等。
2.3 交货地点:潞新二矿。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电极蒸汽锅炉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许可证书。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 1 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电极蒸汽锅炉供货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用户证明。
注:3.4.1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4.2投标人须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发票需体现项目名称或货物名称。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3投标人须提供使用后一年的用户证明(需要甲方加盖公章)。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7-10 17:30至2024-07-15 17:30
获取方法:(请登录)
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972
邮箱:zhangheng@dlzb.com
QQ:31310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