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江苏
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化公司煤化工、动力冷冻机配件框架协议(WZ20230414-4911-4539-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冷冻机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因化工装置24小时生产,不具备停机测绘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按照型号供货的能力,并保证与现场安装尺寸一致,能与在用产品互换使用,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不接受该条款或无承诺书的否决。
3.1.7 目前正在运行的合成氨装置(产氨量≥30万吨/年)或水煤浆制氢(产氢量≥9万吨/年),有不小于本次配件对应冷冻机型的供货业绩,提供用户证明材料(用户证明材料必须是在标书售卖日开始之后出具的且有用户签字并留有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供货业绩为国内且可供招标方现场复核,未提供上述材料或上述材料不满足要求之一的均否决。
3.1.8 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有自主设计、制造能力。
3.1.9 框架协议物资必须全部报价,有一项及以上未报价的否决。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7日 9:00时至2023年4月12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7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7日09:00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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