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金陵分公司煤化工净化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变电所及机柜间已由石化股份计﹝2019﹞42号《关于金陵分公司煤化工净化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煤化工净化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变电所及机柜间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400号金陵石化化工一部。
2.2标段划分:一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70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金陵分公司煤化工净化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变电所及机柜间施工总承包,包含桩基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9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9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9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9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11月5日 09: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 16:00。
联系人:王强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0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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