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10月31日晚公告,2022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6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对内蒙古康乃尔的破产重整申请,裁定自2022年10月26日生效。
公告称,东华科技就内蒙古康乃尔拖欠公司承建的内蒙古康乃尔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款事项共提起2次民事诉讼。鉴于内蒙古康乃尔丧失清偿能力,不能履行法院已生效法律判决,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向通辽中院申请对内蒙古康乃尔移送破产审查,并申请对内蒙古康乃尔破产重整。
内蒙古康乃尔项目签约及建设等情况
2014年3月,东华科技与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乃尔股份”)签订《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合同》;
2014年4月,东华科技与康乃尔股份、内蒙古康乃尔签订《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合同主体变更三方协议》,由内蒙古康乃尔取代康乃尔股份成为本项目的发包人;2014年6 月,与内蒙古康乃尔签订《内蒙古康乃尔30 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书》;
2015年6月,与内蒙古康乃尔签订《内蒙古康乃尔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书(续)》,将合同价款调整为36.9628 亿元。
上述合同及补充协议生效后,东华科技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开展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本项目工程建设工作。自2014年10月起,由于内蒙古康乃尔的资金问题,该项目处于非正常执行状态。本着双方合作、互相信任的态度,东华科技维持项目低负荷施工至2016年12月底。但内蒙古康乃尔未按本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