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一期20亿立方米/年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一期20亿立方米/年项目。
2.2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请登录)
2.3 工程项目规模:规划为年产40亿立方米天然气,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规模为年产20亿立方米天然气,单系列10亿立方米产气规模。本项目拟采用鄂尔多斯纳林河矿区煤炭资源为原料,采用碎煤加压气化、变换、低温甲醇洗气体净化、甲烷化等工艺技术生产产品天然气。建设内容包括备煤装置、气化装置(含煤气水分离、酚氨回收、变换、气柜)、净化装置(含低温甲醇洗、压缩制冷、硫回收)、甲烷化装置、压缩干燥、余热发电装置、空分装置、化学水站、污水处理、中水处理及高浓盐水处理、强制蒸发、浓缩及分盐、VOCs、给排水及循环水冷却、工艺及事故污水收集、变配电、火炬、罐区、酸碱站、空压站、储运系统等公用工程;中央控制室、中央化验室、环境监测、消(气)防站、库房、换热站等辅助生产装置、总图运输、全厂运输、全厂道路、全厂照明、外管、电信系统、报警系统等系统工程。
2.4招标范围: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一期20亿立方米/年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总体院相应的技术服务,并对分期建设考虑整体布置及各专业合理衔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煤化工项目或与华星同类项目详细设计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面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签字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
3.3 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负责人: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煤制气项目或与华星同类项目详细设计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设计或施工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2)担任过至少1项煤制天然气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面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签字页)以及配套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任职情况证明材料。
(3)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任职至少三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2技术负责人
(1)具有设计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2)担任过至少1项煤制天然气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面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签字页)以及配套的技术负责人任职情况证明材料。
(3)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任职至少三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信誉要求: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被邀请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7月15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请登录)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7月30日9:30。
联系人:王琪
手机:1381169808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wangqi@dlzb.com
QQ:3514528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