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水处理VOCs治理(EPC)项目
二、招标编号:(请登录)
三、招标内容及概述: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拟将污水装置各池体存在的无组织的VOCS气体进行统一收集处理,杜绝或减少周边异味产生,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装置环境空气质量在国家环保要求范围内。
本项目由投标方负责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含调试使用原辅料、备品配件等)供货、运输、存储、土建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和整体调试、试运行、168小时运行、消缺、技术服务、运行及维护人员培训、性能考核、试验、检验、售后服务等,即项目涉及的所有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具体以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项目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广汇工业园区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25天内提供最终设计图纸,30天内土建开始施工,60天内设备材料到货完成,120天内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具备运行条件。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实力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投标人须具备专利技术使用授权函;
5、投标人须具备的专业资质:
(1)投标人需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实地考察、踏勘、交流,投标现场需提供项目单位踏勘及交流证明材料。
(2)投标人需以正式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形式提供近3年不少于4项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6、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设计方牵头。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联合体内各单位必须分别完成广汇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5)联合体单位采购平台授权人需携带相关证书及业绩至开标现场参与投标;
8、不允许转包。
9、踏勘现场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需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带原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专业资质、业绩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进行现场查验。
五、*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购买时间:2022年6月21日-2022年7月1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 ,下午15:30-18:00。
联系人:王成
手机:135208315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269
邮箱:wangcheng@dlzb.com
QQ:264513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