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阿里拍卖平台,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高技术煤化工园区内的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的全部生产装置及公辅工程进行了公开拍卖。具体包括: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设备工程物资、电子设备及车辆;在建工程=铁路专线、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电器设备和仪器仪表;无形资产-土地及其他无形资产。
本次变卖财产整体起拍价:1,922,880,000元。根据谂达评估公司出具《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工程所涉及的除流动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内谂评字【2019】19号),即以 2019 年 10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28.28 亿元人民币。
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位于内蒙古扎鲁特旗鲁北工业园区,总投资58.8亿元,年产乙二醇30万吨。项目由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PC总承包,乙二醇工艺采用高化学合成气制乙二醇工艺,气化技术采用科林干粉煤气化工艺。一期项目建设52000Nm3/h内压缩空分装置1套、110000Nm3/h煤制氢气气化装置(两台粉煤加压气化炉及煤气净化装置)年产30万吨乙二醇装置1套、热电装置1套(4台28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2台25MW汽轮发电机组)、污水处理装置1套、铁路专用线1条、配套公用工程等。该项目于2013年5月20日现场土建开工,2014年4月现场施工正式开始,原计划2016年9月全线试车。
2017年5月8日,内蒙古高院正式立案受理。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拖欠东华科技承建的内蒙古康乃尔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进度款等事宜,向内蒙古高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8 年 5 月 22 日,内蒙古高院对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康乃尔诉讼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内蒙古康乃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东华科技工程进度款 50554.94 万元及截止2017 年 2 月 28 日的逾期利息 32431579 元,并支付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等。
内蒙古康乃尔不服内蒙古高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2019 年 3 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通辽中院申请对案涉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现有资产进行整体查封、评估、拍卖、变卖,并申请由通辽中院指定具有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和拍辅机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阿里拍卖平台显示,本次拍卖已是该项目两次流拍后的第三次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