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伊犁能源拟建3个化工项目
作者/来源:炼油化工动态 日期: 2020-06-07 点击率:859
6月2日,新疆生态环境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受理《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碳醇项目》、《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费托蜡项目》、《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26万吨/年烷基苯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进行了公示。
拟建三大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10 万吨/年高碳醇项目
建设单位: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伊泰伊犁工业园位于察布查尔县南部,园区规划面积 9.77km2。本项目位于规划园区南侧,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东侧为空地,西侧为10万吨/年费托蜡项目、26 万吨/年烷基苯项目,北侧为煤制油项目场内煤炭转载带式输送机工艺部分,南侧为空地。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184000m2。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 93064.80 万元。
本项目以低温油洗的石脑油、加氢精制的富含α烯烃轻油、烷基苯的粗轻烃为原料,生产 LPG、正己醇、正庚醇、正辛醇、正壬醇、正癸醇、异构碳十二醇、异构碳十四醇、异构碳十六醇、异构碳十八醇和异构碳二十醇。产品规模为 10 万吨/年。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10 万吨/年高碳醇项目、含供电系统新增 1 座 35/10.5 千伏变配电室、2座 10/0.4 千伏变配电室,水系统新增为精细化学品项目服务的第四循环水场,液体储运主要包括新增的中间罐区、成品罐区和装车系统等。
项目名称: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10 万吨/年费托蜡项目
建设单位: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伊泰伊犁工业园,位于察布查尔县南部,园区规划面积 9.77km2,规划园区呈不规则多边形。本项目位于规划园区西南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拟建项目东侧为 10 万吨/高碳醇项目,西侧为园区规划全厂火炬系统,北侧为 26 万吨/年烷基苯项目及园区规划消防水站南侧为空地。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92400m2。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 23877 万元。
本项目以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油品加工装置加氢精制单元改造部分减压蜡油作为原料,采用专利商提供的短程蒸馏技术生产 85#费托合成蜡、90#费托合成蜡、95#费托合成蜡、100#费托合成蜡、105#费托合成蜡等多种牌号的费托蜡产品,建设规模为 10 万吨/年(以原料计)。
项目名称: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26 万吨/年烷基苯项目
建设单位: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察布查尔县伊泰伊犁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 56974 万元。
本项目利用煤制油示范项目的中间产品 C10~C17 烯烃和芳烃(苯)作为主要原料,生产表面活性剂。根据煤制油示范项目的原料供应能力,结合建设单位的技术力量、资金情况、人员配置及对产品市场容量占有率的分析等,确定建设生产规模如下: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直链表面活性剂,产量为12.01×104 t/a,同时副产重质表面活性剂 5.61×104 t/a,轻质烷烃 4.33×104 t/a,重质烷烃 6.89×104 t/a,溶剂油 1.67×104 t/a、杂醇 148t/a、焦油 24.84t/a 和少量的氟化钠。生产装置设计弹性为 70%~120%。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表面活性剂生产装置,包括净化和分离工序、反应工序、中和工序;全厂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罐区、循环水站、导热油系统、装卸台、化验楼等;全厂给水、氮气、蒸汽、压缩空气、火炬系统、污水处理设施等均依托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和供电依托高碳醇项目第四循环水和35KV变电站。
据悉,2014 年 9 月,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县建设 100 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 年 10 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新环字〔2014〕422 号);2015 年 3 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初审意见》(新环字〔2015〕113 号);2017 年 9 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7〕151 号)。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由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建设。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9 月,是由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核心控股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的股份制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 15.7 亿元人民币。其中,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占比 9.2%,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公司股权占比 90.8%。
现有工程建设进展
1)现有工程于 2011 年 6 月开工建设,场地平整于 2013 年 7 月完成。
2)厂区土建结构工程自 2014 年 7 月开始施工,至目前已完成的工程包括:
①空分装置空冷器框架、压缩机基础、冷箱基础、空分泵房基础。
②气化装置 6 层混凝士气化框架,渣水处理 1~2 层框架,磨煤厂房和给料厂房基础及一层框架。
③净化装置部分框架及塔基础。
④合成装置合成单元 1~3 层框架,脱碳单元管廊和设备基础。
⑤油品加工及液体储运装置部分框架基础,中间罐区及成品罐区罐基础。
⑥固体物料储运装置 9.8 米圆形堆煤仓挡墙混凝土浇筑,碎煤机室-7.0 米至 -3.8 米混凝土浇筑。
⑦锅炉热电装置锅炉主厂房前 3 层,三台锅炉钢架安装,烟囱土建施工完成,输煤廊道已出地面。
3)设备安装方面,截止目前,现有工程已完成以下设备吊装:5 台气化炉、2 台费托合成反应器、1#、2#锅炉汽包。
4)给排水装置:全厂一级给排水管网、生产消防水池主体施工完成。
5)厂前区、仓库区已建成。
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由 于 地 下 污 水 管 道 施 工 时 ,《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防 渗 技 术 规 范 》 (GB/T50934-2013)尚未发布实施,地下水污水管道材质为内外防腐的螺旋缝埋弧焊钢管,不符合《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中(5.5.1 条)“地下污水管 道DN≤500 毫米时,管道材质应采用无缝钢管,DN>500mm 管道宜采用直缝焊接钢管”的规定。待工程恢复施工后,将采取如下补救措施:在各装置设置污染雨水收集池,收集装置内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等,用泵提升上管廊,送污水处理场处理。各装置污染雨水不再排入地下管道。
未批先建处罚
对于现有工程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自治区环保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款,实施了以下处罚决定:
1)2014 年 11 月 3 日,下达新环改字[2014]1-047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停止建设,直至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2)2015 年 4 月 3 日,下达新环罚字[2015]第 1-00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罚款 20 万元,责令停止建设,直至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停止施工,并按要求上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