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示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来《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核准的请示》(宁宝能发〔2019〕63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建设,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项目代码:2020-640900-25-02-000488。
项目新建150万吨/年煤炭气化制甲醇装置(4开2备)、5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25万吨/年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项目建成达产后主要形成年产25万吨EVA或部分生产低密度聚乙烯、30万吨聚丙烯,以及丙烷、C4、C5、硫磺等副产品生产能力。项目所需煤炭由项目单位通过市场化采购解决。
项目建设地点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临河综合项目区A区。项目总投资1377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9820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991万元,建设期利息6880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413100万元,占总投资的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