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有独资企业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唐发电”)的煤化工项目除了连年亏损,还“接二连三”地背负资金担保的连带责任。
60亿元担保未能按期偿还
8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盯上了”大唐发电!根据公告内容显示,2015年12月24日、2016年1月30日,大唐发电披露对原全资子公司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唐能源化工”)的两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金额分别为40亿元、20亿元,到期日分别为2018年11月23日、2019年1月29日。
2016年6月30日,大唐发电披露称将大唐能源化工100%的股权转让给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新能化”)。2016年12月30日,中新能化向公司出具《反担保承诺函》,就以上两笔借款向大唐发电提供反担保。
此后,大唐能源化工未能按期偿还上述两笔借款,两笔借款金额分别占大唐发电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233.64%、116.41%。上述两笔借款逾期,金额巨大,大唐发电可能需承担担保责任。被担保人在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未履行还款义务,大唐发电应当及时予以披露。但大唐发电直至2019年3月29日,才披露上述担保借款逾期情况。
据网上透露,目前,大唐能源化工已完成对以上两笔总金额为60亿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支付。
连年亏损!资金担保连带责任不断
大唐发电旗下多个煤化工项目频频亏损,据大唐发电2015年年报内容显示,截至2015年底,大唐发电在煤化工领域非募集资金项目的总投资接近642亿元,而其主营业务火力发电板块累计投资金额才498亿元。但是投入和回报并不成正比,大唐发电的煤化工板块连年亏损。2015年亏损43亿元,2014年、2015年累计亏损约96亿元。截至2015年底,大唐发电煤化工板块负债653亿元,负债率已经超过95%。
不仅如此,大唐发电旗下原控股子公司多伦煤化工公司、呼伦贝尔化肥公司、锡林浩特矿业公司3家子公司同样因未能偿还借款,需大唐发电肩负起“还债”的连带责任。
上述3家子公司于2008年至2016年期间分别与4家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当时,大唐发电就该等融资分别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末,大唐发电收到相关金融机构的4份《付款通知函》,要求大唐发电根据过往签署并仍在有效期的《保证合同》履行担保义务,于2018年12月21日前向4家金融机构支付2017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0日期间的利息,金额合计约32,792.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