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滦化工有限公司4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已由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局以准发改发【2018】244号批准建设,投资66.44亿元,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大路新区东工业园区,计划工期30个月,计划2022年1月1日投料试车。主生产装置包括:煤气化、净化、H2/CO分离、草酸二甲酯(包括深冷分离、H2变压吸附)、乙二醇、空分、锅炉、公用装置。
内蒙古开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Wt/a乙二醇项目施工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开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Wt/a乙二醇项目已由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局以准发改发【2018】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开滦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内蒙古开滦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BCT-190723-001
2.2 项目建设规模: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一次建设。
2.3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的项目监理服务;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含预算编制、结算审核及项目后评价。
2.4 服务期限:54个月,计划到2023年12月31日结束。
2.5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东工业园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2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职称。
(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工程专业)资格。
(3)造价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1.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办理与投标业务相关的各项事宜,不得因外部原因影响施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4日9时0分至2019年7月10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E招冀成”的投标系统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0元整,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E招冀成”的投标系统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具体事项可咨询400-789-8055,如已通过不必重复办理)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4日9时0分,地点为开滦宾馆五楼会议室(地址:唐山市新华东道83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开滦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新华西道132号(中煤宾馆618房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
邮编:063000、017100
联系人:李先生、朱世明
电话:0315-3020903、0477-3068500
传真:0315-302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