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京晋(长治)高端产业协作对接会在北京举行。记者注意到,焦化企业的脱硫废液处理问题成为与会代表关注的焦点。不少业内专家认为,为实现多方共赢,一方面,政府应发挥积极作用,牵头集中处理脱硫危废;另一方面,企业要抱团取暖,合作解决这一棘手的环境问题。
北京晋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耿佳丽表示,煤焦化工艺过程中脱除硫化氢及氰化物,对减少大气和水质污染、减轻设备腐蚀,以及保障催化剂长时间连续稳定运行有重要意义,这也是相关政府部门及焦化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
但据生态环境部环评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脱硫废液是世界公认的焦化行业污染最严重、最难处理的废水,脱硫废液中含有大量高毒、高腐蚀性的硫氰酸盐、硫代硫酸盐和硫酸盐等无机盐,以及硫黄、焦油和催化剂等数种杂质,其成分相当复杂,属于典型的难降解、有毒有害、高浓度废水。脱硫废液能否有效处理,关乎焦化企业生存及国民经济多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现已成为焦化产业核心技术难题之一。
该负责人介绍说,目前脱硫废液处理方法主要有高温裂解法、昆帕库斯法、希罗哈克斯法、提盐法,国内钢厂和焦化厂普遍采用高温裂解法(拌煤焚烧)。一是直接外排脱硫废液至煤厂,进入焦炉焚烧来处理脱硫废液。但是这种方法会给配煤系统带来环境污染,设备腐蚀严重,而且脱硫废液进入焦炭中会增加焦炭的含硫量,导致焦炭质量下降,甚至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二是在脱硫工艺后续增加提盐设备,将脱硫废液中的盐类提取出来,进行回收利用。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减少脱硫废液的排放,还可以回收大量有价值的化工产品,具有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虽然增加提盐设备具有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由于废液量不能综合回收、回收技术参差不齐、地方政策支持不够等多方面原因,行业面临了发展瓶颈,无法达到多方共赢的目标。
河南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秘书长苏东告诉记者:“比如一家焦化企业月产100吨焦化脱硫废液,建1套废液脱盐装置,那就会出现投资大而吃不饱的现象,造成资源浪费,成本大增。但如不能彻底处理废液,对危废治理也就形成了制约。此外,废液处理产生的副产品处置也存在技术问题,导致部分企业处理的多是半成品或部分半成品,不论是市场销售还是无害化处理,都是亟待解决的。”
“山西省长治市焦化公司现有焦炭总产能约4000万吨/年,有19家焦化企业使用湿法氧化法脱硫工艺,脱硫废液总产量达1300万吨/年。焦化废液可以提供的盐量能够达到13万吨/年(铵盐+钠盐),硫黄废品15.6万吨/年。治理任务重的同时,也给当地提供了变废为宝的巨大商机。”耿佳丽举例说。
耿佳丽表示,但是,能否实现政府、企业、社会的多赢局面,实现焦化危废副产品的深加工,还要看政策引导是否合理、企业资金投入是否到位、技术研发合作能否打破壁垒等几方面。目前,晋盛环保正在寻求同行业之间的各类合作,已在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地投建了生产和研发基地。
有专家在会上呼吁,为了保障焦化危废处理得当,社会、政府、企业等多方共赢,在全民提高环保意识的今天,打好攻坚战还需各方持续努力。一是建立区域资源整合中心,由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成立废液处理中心,建设处理装置,由区域内各焦化企业把产生的废液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二是企业抱团取暖,由于单个企业建立处理装置的成本过大,可采取行业内几家企业共同承担,或生产排放企业与处理企业合作的方式。另外,由于废液处理企业各家技术相对独立,生产的副产品质量也参差不齐,不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应积极开展企业间的技术合作,提高产品质量,开发多品种,这不仅有助于行业发展,也会促使企业提高综合效益,更会消除各种处理不充分引发的环境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