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6日,包头市环保局拟对明拓(内蒙古)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矿热炉炉气高效综合利用制乙二醇项目作出项目环境保护环评审批合格决定。
建设地点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园内、明拓公司厂区北侧,建设单位明拓(内蒙古)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利用明拓集团铬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矿热炉炉气经脱硫、变换、净化及分离等单元得到氢气与一氧化碳气体送往乙二醇装置,经甲醇和硝酸水反应并经草酸酯合成、乙二醇合成及精制获得乙二醇产品。建设规模为年产乙二醇12.46万吨、副产碳酸二甲酯0.39万吨、粗乙醇0.31万吨、混合醇0.31万吨、多元醇0.19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吸收甲醇回收塔、第一脱醇塔、第二脱醇塔、脱乙醇塔、脱丁二醇塔、乙二醇精制塔塔顶不凝气及加氢尾气经管道引至尾气处理反应器,经处理后进入尾气吸收洗涤塔,去除水溶性有机废气,尾气经管道进入火炬系统焚烧处理,废气排放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表7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罐+冷凝回收呼吸废气,采取以上措施后,甲醇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乙二醇厂界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UASB厌氧产生沼气,收集后存于沼气罐中,污泥浓缩工序有硫化氢、氨无组织排放,采取密闭措施,氨、硫化氢厂界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2、废水:本项目工艺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振动、转动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消音降噪措施主要包括设备安装消声器、减振垫、设置隔音墙、吸声板等。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抗毒剂、废保护剂、废瓷球;羰化催化剂、加氢催化剂、废催化剂、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废分子筛、废吸附剂为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处理。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实施后,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COD:96.000吨/年;NH3-N:3.840吨/年,按照《九原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18年九原区污染物总量消减计划的函》(包九原府函发【2018】20号)中污染物减排量满足项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