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环保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对新疆鸿业化工投资有限公司15万吨/年煤焦油加氢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
据悉,新疆鸿业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区南侧的伊吾工业园(综合能源产业区)内,厂区占地面积246500平方米,总投资233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3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5%。项目分两期建设:
其中一期工程建设煤焦油预处理及分馏单元,煤焦油及预处理生产规模15万吨/年,设计主要产品主要为酚油、蒽油,副产沥青、炭黑原料和轻油,现状已建成;
二期工程建设热解煤气制氢和焦油加氢单元,氢气生产能力18000立方米/小时,煤焦油加氢生产15万吨/年,设计主要产品为氢气、轻质化煤焦油1#、轻质化煤焦油2#、加氢尾油,副产低分气、解吸气、干气、液化气、硫膏、液氨,现状未建设。
储运工程包括罐区、装车系统及气柜等。公辅设施包括软水站、火炬系统,输气管网、办公生活、供水、排水、供热及供电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及环境风险等污染治理设施。
新疆鸿业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是新疆哈密地区政府招商引资企业,2008年与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四十年的合作协议,对新疆广汇下游产品焦油、中油、石脑油、粗酚进行精深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