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气化装置设计、净化装置与H2/CO分离装置设计、空分装置设计、热电装置与煤储运装置设计招标全面启动。
气化装置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及其相关技术服务支持招标
建设规模:气化炉4*3000吨/日;
设计期限:基础设计期限为150天内,详细设计期限为270天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以合同为准:
自2010年起承担过日投煤量大于1500吨/天及以上的水煤浆气化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工程设计业绩3个及以上;
自2010年起承担过日投煤量大于1500吨/天及以上的干粉煤气化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工程设计业绩3个及以上。
4 项目经理要求: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提供近6个月在本公司的有效社保证明资料;
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
6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7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净化装置与H2/CO分离装置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及其相关技术服务招标
建设规模:变换有效气约5.5*105Nm3/h;
设计期限:基础设计期限为150天内,详细设计期限为270天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 自2010年起承担过化工行业净化装置才变换有效气在2*105Nm3/h以上的工程设计业绩3个及以上,以合同为准;
4 项目经理要求: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提供近6个月在本公司的有效社保证明资料;
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
6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7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空分装置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及其相关技术服务支持招标
建设规模:4*72000Nm3/h;
设计期限:基础设计期限为150天内,详细设计期限为270天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 自2010年起承担过化工行业空分装置规模在60000Nm3/h以上的工程设计业绩3个及以上,以合同为准。
4 项目经理要求: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提供近6个月在本公司的有效社保证明资料;
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
6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7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热电装置与煤储运装置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及其相关技术服务支持招标
建设规模:煤储运量550万吨/年;5*670t/h、9.81MPa,540℃锅炉;
设计期限:基础设计期限为150天内,详细设计期限为270天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 自2010年起承担过化工行业220t/h以上规模煤粉锅炉及25MW以上规模热电站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工程设计业绩3项及以上,以合同为准;
4 项目经理要求: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动力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提供近6个月在本公司的有效社保证明资料;
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
6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7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9-8752450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38号梅苑温泉小区东院南楼310室
联系人:李工 乔工
联系电话:029-81611533
陕西榆林“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工程”是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十三五”期间重点规划建设的大型煤转化项目,位于榆林市清水工业园。项目主要通过煤热解、气化等系列深加工技术的系统集成,生产包括聚烯烃、聚酯、聚碳、聚苯乙烯、丙烯酸酯等在内的各类产品590万吨/年。项目年处理原煤2014万吨,占地9.87平方公里,总投资1022亿元。
项目计划按三期投资建设:一期为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投资219.46亿元,计划2021年建成投产;二期为1500万吨/年中低温热解及24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560万吨/年甲醇及200万吨/年MTO装置,工程投资448亿元,计划2023年建成投产;三期为化工新材料,工程投资353亿元,计划2025年建成投产。
项目建设内容将包括1500万吨/年中低温热解、560万吨/年甲醇、180万吨/年乙二醇、200万吨/年MTO、97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聚苯乙烯、60万吨/年聚丙烯、20万吨/年丁二烯、27万吨/年丙烯酸及酯、24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116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210万吨/年聚酯、20万吨/年聚碳等27个工艺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陕西省榆林市。是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定位为集团“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工程”建设运营平台公司,全面负责推进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工作。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公司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2017年底完成备案(榆政发改发〔2018〕76号)。2018年3月26日,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公司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发布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