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临 2018-09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安联合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为中安联合提供的
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71 亿元本金及保证合同中规定的相关利息和费用;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子公司长城能化为中安联合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4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释义
除非本公告另有说明,以下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本次担保 指 中国石化按照所持(通过长城能化间接持有)中安联合的股权比例,为中安联合煤化工项目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或中国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安联合 指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安联合煤化工项目 指 中安联合建设和运营的煤制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包括煤制甲醇项目和甲醇深加工项目,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和辅助设施皖北煤电 指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能化 指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银团/贷款人 指 中国银行作为牵头行组建的融资银团
中国银行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元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安联合为中安联合煤化工项目向银团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 142 亿元的项目融资,银团要求中安联合的股东皖北煤电(直接持有中安联合 50%的股权)及中国石化(通过长城能化间接持有中安联合 50%的股权)按股权比例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拟按所持(通过长城能化间接持有)中安联合的股权比例,为被担保人中安联合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71 亿元本金及保证合同中规定的相关利息和费用。本次担保涉及的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二) 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中安联合煤化工项目银团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中国石化为中安联合煤化工项目融资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淮南市潘集区煤化工大道经六路
法定代表人:龚乃勤
经营范围:煤炭和煤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类产品)的开发、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煤矿和煤化工机械设备销售及相关进出口业务,煤炭和煤化工机械、设备的制造、安装(不含特种设备),煤炭及煤化工原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类产品)、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发、应用、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被担保人中安联合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且不存在影响中安联合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单位:亿元项目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2.04 155.98
负债总额 85.20 89.97
银行贷款总额 69.23 77.88
流动负债总额 33.18 32.47
净资产 66.84 66.01项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74 0.73
净利润 (2.46) (0.87)
(二)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长城能化与皖北煤电各持有中安联合 50%的股权,长城能化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通过长城能化间接持有中安联合 50%的股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不超过 71 亿元本金及保证合同中规定的相关利息和费用
3、担保期限: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本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宜正式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安联合煤化工项目银团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综合考虑相关情况,认为中安联合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中国石化为中安联合煤化工项目融资按照本公司通过长城能化间接持有中
安联合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71 亿元本金及保证合同中规定的相关利息和费用,担保期限为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并授权本公司财务总监签署相关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8年 2月 28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33.33亿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31.02 亿元,上述数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比例分别为 3.21%及 3.1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黄文生
2018 年 3 月 23 日
中安联合煤业化工有限公司170万吨/年煤制甲醇及转换烯烃项目是中国石化、安徽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核心工艺采用中石化自主知识产权的S-MTO专利技术,气化装置采用中石化自主知识产权的SE-东方炉技术。以朱集西矿煤炭为原料,生产甲醇及转化烯烃(LDPE/PP)、乙二醇(MEG)等产品。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该项目MTO/OCC、PP两套装置及中控、110千伏变电所等6个配套设施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承包项目气化装置设计施工。
中安联合煤业化工有限公司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按50%股权比例出资,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于2010年12月18日挂牌成立。2016年12月7日,中安煤化工项目复工预备会召开,布置开展复工准备工作。2017年1月20日,中安项目复工工作会议在淮南召开,工程总部宣读了《关于中安联合煤化工项目复工建设的通知》(石化股份建炼〔2017〕6号),并宣布中安联合煤化工项目正式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