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山西焦煤全资子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控股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组并配套募集资金申请,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正式审核通过。山西焦化将用48.92亿元购买山西焦化集团持有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
据悉,这是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启动以来,山西省国有上市公司最大规模的一次资产收购。山西焦化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心内容是购买山西焦化集团持有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使中煤华晋成为公司重要的联营企业。
中煤华晋由中煤能源股份控股51%、山西焦化集团持股49%,是山西唯一由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和省国企控股上市公司共同控制的优质煤生产企业,旗下包括地处乡宁县的3座现代化煤矿。
山西焦化相关人士表示,这一重大举措的实施将使企业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大幅增加,使企业的负债水平大幅下降,低于省属国企平均资产负债率水平,有助于公司更好更快地走出行业困局。
同时,该公司总股本由7.657亿股增加到14.323亿股,国有控股比例大幅上升。按照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每年要有新动作的要求,山西焦化充分用好用活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将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募集6.5亿元配套资金。
随着山西焦煤将这一优质资源的注入,山西焦化将真正打通“煤—焦—化”全产业链条,不仅今后每年从中煤华晋获得丰厚的投资收益,而且将促使企业的资产结构更趋优化,盈利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幅提升,为企业更好地承建山西省转型综改标杆项目和省重点工程——60万吨/年烯烃及配套的200万吨/年甲醇项目,打造国内一流煤化工产业基地奠定坚实基础。
2017年3月,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正式开工进入施工阶段。该项目(焦炉煤气制甲醇为原料)是山西省政府2017年现代煤化工产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有:180万吨/年甲醇制造烯烃(DMTO)装置、60万吨/年烯烃分离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装置、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2万吨/年MTBE/丁烯-1分离、10万吨/年OCU装置等主要生产装置及空分、热动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估算投资102亿元。
回顾山西焦化三次闯关之路:
2015年底,因背负巨大业绩压力,山西焦化选择停牌重组,并于2016年4月第二次披露重组预案,决定向大股东山焦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中煤华晋49%的股权,交易价格最终定为48.92亿元。
该项重组于2017年6月被证监会否决,证监会认为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资格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有关信息披露不符合第四条的规定。
2017年9月27日,山西焦化公告称,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山焦集团所持有的中煤华晋49%股权,而这离上次重组被否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此举意味着公司在两次折戟之后决定第三次“闯关”。
第三次闯关,山西焦化终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