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促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环境保护的核心,统筹煤炭开发与加工利用,合理布局煤化工等建设项目,按照《关于伊犁州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环评相关情况的报告》(伊州政函〔2016〕70号)控制煤化工发展规模,按照《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严格项目准入;按期完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区域污染物削减及责任分解方案(伊州政办发〔2017〕56号文件),确保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煤制油项目)申领排污许可证前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不少于749吨/年、753吨/年、163吨/年、505吨/年;配套建设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伊犁河水质监测,开展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充分发挥人民政府在区域联防联控体系中的作用,确保伊犁河谷煤化工项目不对伊犁河造成污染。
二、督促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建立包括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硫化氢、氨、苯系物等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体系,做好工业园区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跟踪监测工作,并自煤制油项目投产年起每年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备案。
三、督促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居住用地应与工业用地保持足够的缓冲距离,项目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四、督促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水务部门在煤制油项目投产前完成厂外废水应急拦截设施建设,联防联控环境风险;按照察水字〔2016〕198号文件,在煤制油项目投产前完成新水源井的建设和老水源井的关停工作,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五、督促伊南工业园区(伊泰伊犁工业园区)在煤制油项目投产前完成园区事故水池的建设工作,加强对园区事故水池的管理和日常维护,严禁将园区事故水池作为蓄水池、废水暂存池或蒸发塘使用;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有效控制事故水不通过地下渗漏污染环境。
10月16日,环保部发布《关于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7〕151号】,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环评。 伊泰集团在新疆伊犁的百亿煤制油项目环评在经过处罚整改后终于获批。
《批复》称,该项目总体符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的要求。《批复》表示,该项目实施后会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因此要求“必须保障煤质和生产工艺运行稳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采取最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控和应急措施”。
伊泰集团在新疆伊犁的百亿煤制油项目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伊南工业园区,利用当地煤炭资源,采用水煤浆气化、费托合成等技术,生产100万吨/年油品及其他化学品,工程总投资163亿元。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空分、煤气化、净化、油品合成、尾气制氢、油品加工等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热动力站、净水厂、循环水系统等公辅工程,煤仓、储罐等储运工程,以及废水处理及回用系统等环保工程。项目主要产品为欧Ⅴ柴油、石脑油、液化石油气,以及轻醇、重醇、硫磺等副产品。
2017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指出该项目为国家煤制油示范工程,主要承担3000吨级多喷嘴对置式水煤浆气化技术工业化、改进型费托合成反应器及新一代催化剂工业化应用、机械蒸发加结晶处理浓盐水等示范任务。
伊泰集团在煤制油领域布局良多。早在2009年3月,伊泰集团就建成了国内第一条16万吨示范生产线,顺利产出中国煤间接液化工业化第一桶合格成品油,成为我国“十一五”期间首个达到设计产能的煤制油示范项目。
据悉,伊泰集团计划斥资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在新疆伊犁等地分别启动了四个合计总产量超过千万吨的煤制油或煤化工生产基地。2017年6月,由伊泰集团承担的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日前在鄂尔多斯市正式开工,成为国内首个由民营企业承担的百万吨级煤间接制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