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以下简称九原工业园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西南部哈林格尔镇境内,东靠昆都仑河,西至包东高速,南临黄河湿地,北接包兰铁路。2006年4月经国家发改委审核,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24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之一,隶属于九原区人民政府。2007年底,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园区总用地面积77.86km2,产业定位是以发展烯烃、乙二醇及其下游延伸产业、有色金属深加工、新材料等产业为主导。重点发展稀土功能材料、高品质特殊钢、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新型石墨材料等新材料产业,同时,以九原公铁海铁国际物流港为基础,加快综合保税区建设。未来进一步促进高分子材料、金属新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专业园中园建设”的要求。
原文如下:
内蒙包头九原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所承担的环境影响评价“内蒙包头九原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修编)”项目,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前,第二次向公众公告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如下:
一、规划项目情况简述
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以下简称九原工业园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西南部哈林格尔镇境内,东靠昆都仑河,西至包东高速,南临黄河湿地,北接包兰铁路。2006年4月经国家发改委审核,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24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之一,隶属于九原区人民政府。2007年底,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园区总用地面积77.86km2,产业定位是以发展烯烃、乙二醇及其下游延伸产业、有色金属深加工、新材料等产业为主导。重点发展稀土功能材料、高品质特殊钢、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新型石墨材料等新材料产业,同时,以九原公铁海铁国际物流港为基础,加快综合保税区建设。未来进一步促进高分子材料、金属新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专业园中园建设”的要求。
规划期限为2017—2025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17—2020年,远期为2021—2025年之间。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1、废气:规划实施后,园区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工业废气、燃料燃烧废气、汽车尾气,将对园区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2、废水:神华煤化工现有部分清净下水通过尾闾工程排入西河最终进入黄河,要求神华包头煤制烯烃二期项目及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不得新增废水排放,同时对现有工程外排清净下水进行资源化利用,做到增产不增污,该企业外排尾闾工程的废水中COD、氨氮指标要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包括特别限值),盐类要满足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的设计指标要求,必要时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总量要求。其余企业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由污水管网收集后,统一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尾水作为中水回用,位于园区经七路西侧、纬十路北侧,园区污水厂现已于2015年投入试运行,目前日处理污水量为3000m3,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改良A2/O的MBR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除用于市政绿化、道路浇洒外,其余均作为中水回用于园区内的企业,不外排。因此,园区废水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3、噪声:规划实施后工业生产及人口密度、车流量的增加对园区内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不当,会对园区及周边水体、土壤、大气和环境卫生造成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园区的建设将改变土地现有生态系统,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化的人工建筑,因此将破坏现有土地植被的生态功能,农作物、有林地等人工植物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的基本生态功能将通过整个旗区域内土地结构调整和绿化植树得到补偿。
6、社会环境:园区涉及搬迁村庄村民的搬迁和安置将给社会和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居民生活方式的变化会带来一定的社会影响。
7、环境风险:园区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不少装置和设施处在高温或高压条件下运行,贮存系统量大、种类多,具有较大的潜在危险性。鉴于园区周围环境现状人口和敏感目分布的特点,在确保园区环保和安全措施落实的前提下,园区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角度基本可行。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减缓措施
(1)严格企业准入审核机制,禁止引入高污染、高能耗企业;
(2)燃料选用低硫煤、脱硫煤气,烟气采用脱硫、脱硝治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要求神华煤化工现有2×50MW机组废气实施超低排放;
(3)烟尘采用除尘系统后,能够达标排放,工艺废气通过火炬燃烧以及高空排放的方式达标排放;
(4)建设封闭式的原料煤、燃煤堆场,减少无组织扬尘的排放。
(5)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管理;
(6)积极改善周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构筑完整的防风固沙林体系,营造防风、防沙生态林。
2.水污染减缓措施
(1)规划区域内废水实行清污分流制;
(2)神华煤化工现有部分清净下水通过尾闾工程排入西河最终进入黄河,要求神华包头煤制烯烃二期项目及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不得新增废水排放,同时对现有工程外排清净下水进行资源化利用,做到增产不增污,该企业外排尾闾工程的废水中COD、氨氮指标要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包括特别限值),盐类要满足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的设计指标要求,必要时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总量要求。其余企业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由污水管网收集后,统一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尾水作为中水回用,位于园区经七路西侧、纬十路北侧,园区污水厂现已于2015年投入试运行,目前日处理污水量为3000m3,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改良A2/O的MBR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除用于市政绿化、道路浇洒外,其余均作为中水回用于园区内的企业,不外排。
(3)企业生产车间地面及处理设施、原料罐区、处理后污水储存池、循环水池、污水排放管线均做防渗处理,减小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
3.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1)加强机动车管理,工业园区内禁鸣、限速;
(2)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限制作业时间和采用高噪声施工机械;
(3)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生产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
(1)采用袋装化、分类收集方式,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污染控制;
(2)园区目前已建、在建及拟建渣场共4处,神华煤化工项目一期渣场占地面积0.42km2,已完成建设,该渣场原址扩建工程正在进行中,二期渣场工程尚未建设,位于一期渣场西侧0.5km处。明拓项目渣场位于神华煤化工项目一、二期渣场之间,占地0.19km2,尚未建设;海平面渣场占地0.2 km2,位于神华煤化工一期渣场东侧0.5km处,已建设完成。
(3)加强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排放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禁止危险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
(4)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和填埋的管理;
(5)合理布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的脱水污泥处置场所,满足污泥处置无害化的要求。
5.生态环境保护
(1)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减少资源消耗的方案)和合理的施工方案设计,保护现有林草地;
(2)全面调整与优化区内产业结构,严格控制区内人口数量;
(3)道路、铁路两侧、各分区外围设置必要的防护林带;
(4)进行生态绿化,建设公共绿地和生态防护绿地,因地制宜配置植物,防止水土流失。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在确保园区环保和安全措施落实的前提下,园区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安全角度基本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园区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要求,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产业定位和总体布局经过适当补充和调整基本合理。依托当地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区域环境承载力分析,园区的规划目标和规模经过适当调整后是合理的和可达的。
园区产业规划修编方案经过适当的调整后较为合理,并得到普通公众的支持。在切实执行本次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积极落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严格落实以水定规模,并妥善解决占地与拆迁问题,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园区规划提出的各方案按照本次评价优化建议调整后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福奎
联系电话:15004723088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45号
联系人:任晓莉
联系电话:0472-6966773
传真:0472-6966791
电子邮件:602756541@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参与调查和提出意见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可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格,传真、邮寄、Email到本公司或本公司委托的环评单位;
2.可直接打电话到公司或公司委托的环评单位,反馈对上述公众参与调查内容的意见;
3.可直接联系到本公司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七、注意事项
1、本公告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于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3、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示负责和便于核实情况,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4、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参加填写调查表请按调查表内容填写个人和单位基本情况并签名。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