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吾煤化工配套煤矿项目核准批复
作者/来源: 日期: 2017-08-04 点击率:582
8月2日消息,广汇能源新疆淖毛湖矿区白石湖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项目正式获得国家能源局核准批复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淖毛湖矿区白石湖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7]1354号)。
该批复文件称,为推进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促进煤炭化工一体化发展,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白石湖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单位为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白石湖露天煤矿作为伊吾县的主力矿井,项目的核准将为伊吾县打造国家煤化工示范基地、自治区疆煤东运基地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据悉,白石湖露天煤矿一期工程建设规模600万吨/年,,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配套建设选煤厂。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境内。煤矿一期工程总投资29.65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9亿元,占总投资的30.35%,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20.65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哈密伊吾县淖毛湖镇投资建设年产138万吨甲醇/84万吨二甲醚、5.5亿立方米煤制液化天然气项目。公司拟分四期投资600亿元至650亿元,利用10年时间建设年产438万吨的甲醇/269万吨二甲醚、8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规模的煤化工及煤制天然气生产基地,打造成为大型煤化工及煤制天然气产业基地。该项目作为自治区第一个启动实施煤制甲醇/二甲醚项目,被国家发展与改革主管部门列为国家煤化工示范工程。
新疆广汇煤炭分级提质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工业园区内,伊淖公路以东淖毛湖镇东南9公里处。项目属于大型煤化工项目,规划投资107亿元,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包括1000 万吨/年块煤干馏装置、13.5万标方/小时荒煤气制氢、16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装置联合装置(含提酚装置)及相关配套工程;二期工程包括2000万吨/年粉煤干馏装置、12万标方/小时干馏气制氢装置(含LNG装置)、160万吨/年粗芳烃加氢装置联合装置(含提酚装置)及相关配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