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接受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的7省(市)统一对外全面公开督察整改方案,共计确定375项整改任务。从整改措施上看,积极淘汰高污染行业的落后产能,成为多个省份的共同选择。如湖北提出全面开展沿江地区磷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清理整顿;甘肃要求对淘汰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落后产能企业实行属地化监管;陕西决定暂停渭河彬州化工年产30万吨乙二醇项目建设并重新审核。下一步,国家环境保护 督察办公室将紧盯地方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持续督促地方加强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始终保持督察压力。
从陕西省环保厅获悉,《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指出,2014以来,咸阳市违反有关要求,拟建大唐彬长电厂二期、陕西彬长矿业30万吨煤制乙二醇等项目,新建新兴纺织工业园、咸阳西区二期、兴平市中心城区东区等多个燃煤供热锅炉项目,新建46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
整改目标:严控高污染项目建设,淘汰落后产能。
整改措施:
1.暂停大唐彬长电厂二期、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建设,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重新审查。
2.对新兴纺织工业园区内2台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3.暂停西区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建设,并对供热锅炉用能方式进行调整,将燃煤锅炉全部改为清洁能源锅炉。
4.对兴平市中心城区东区燃煤供热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并拆除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全部燃煤锅炉。
5.拆除新建的46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并办理锅炉注销手续。
6.对违规审批行为进行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整改时限:2017年5月-2018年11月分步实施
责任单位:咸阳市委、市政府
责任领导:岳亮、卫华
陕煤化渭化集团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彬县新民塬现代煤化工业园内,工程占地面积600000平米。2016年4月,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与高化学、东华工程签署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CTEG技术许可合同和工程设计合同。项目原业主单位为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1月19日,彬长矿业集团30万吨煤制乙二醇项目正式移交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气化装置、净化装置、乙二醇合成装置等主体工程,给排水、脱盐水站、供电、供热、消防等公用配套设施,储运工程和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固废处置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乙二醇30万吨,副产品:粗DMC17576吨/年,DMO重组分5336吨/年,杂醇油5920吨/年,轻馏分13440吨/年,乙二醇重馏分6048吨/年,硫磺4321.6吨/年。项目总投资54.9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44亿元。项目建设期为30个月。
中央环保督察制度的实施,使环保治理从督企转为督企和督政并重,环保执行力度大幅增强,能有效促进企业生产工艺改造升级,对污染治理良好的行业龙头形成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