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40万吨/年乙二醇联产碳基新材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项目位于库尔勒市焉耆县河北巴州生态产业园内,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绿原国资公司与新疆金川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建设,项目总投资591276.37万元,总占地面积861000m2,项目属于大型煤化工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拟建设煤制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预计于2020年底建成投产。
新疆兵团第二师40万吨/年乙二醇联产碳基新材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分析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新疆绿原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金川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项目建设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大纲》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兵团第二师40万吨/年乙二醇联产碳基新材料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新疆绿原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金川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产40万吨乙二醇
工程概要:本项目位于焉耆县河北巴州生态产业园内,项目总投资591276.37万元,总占地面积861000m2,项目属于大型煤化工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一期拟建设煤制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通过煤气化生产粗合成气,经净化分离后得到H2和CO,再经草酸二甲酯生产乙二醇,粗乙二醇经过精馏后得到最终产品纯乙二醇。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气化装置、净化装置、H2/CO分离装置、DMO装置、乙二醇装置、空分装置、热电装置、成品罐区、火炬系统和公用系统,以及新建装置界区内交通、储运、管廊及地下管网、供电、道路照明、化验、消防、电讯及信息系统、绿化和生产服务设施等。项目预计于2020年底建成投产。
本工程厂址区域现状为戈壁荒滩,厂址无拆迁,不占用耕地,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运行期废气主要为火炬放空气、装置放空气及锅炉烟气、职工食堂餐饮油烟等;废水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无外排;固废主要为煤气化装置废渣、各类废吸附剂、锅炉炉渣和一般生活垃圾;噪声源为消音后放空噪音、风机、电机等动设备运转噪音。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粉尘、噪声、废水、生活垃圾对施工人员的影响等,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可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拟建项目将做好水土保持,对植被进行恢复,最大限度降低对生态的不利影响。
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初步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施工期拖欠施工人员薪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三废排放、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可能引发的公众抱怨。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评估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主要工作内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建设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初步识别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与措施
主要社会影响风险因素:
1、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风险:实施过程中,大气与排水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是否会产生环境污染及扰民事件,是否会产生集体上访事件。
2、危险废物排放和噪声污染风险:实施过程中,固体废物的排放、填埋和噪声的排放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是否会产生环境污染及扰民事件,是否会产生集体上访事件。
3、水、电资源利用的风险:项目运行过程中耗水、耗电量巨大,是否会引起生产、生活用水用电之间不协调、供需紧张及价格提高等的矛盾,是否会产生居民基本生活成本的提高,是否会产生集体上访事件。
4、道路交通风险:项目施工过程中会阻碍当地交通,是否会引发公众的不满情绪,进而产生阻扰施工的风险。
5、生态环境破坏风险:分析该项目是否会造成绿地植被、水环境、大气、城市景观等破坏,引起环境恶化,造成公众上访事件。
6、征地补偿风险:工程实施将占用产业园预留用地,不涉及村民土地,不会发生征地和青苗补偿等纠纷。
7、文物保护风险:项目的建设是否会造成附近重点文物的破坏,是否会引发公众的不满情绪,进而产生阻扰施工的风险。
采取的主要措施:
1、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少恶臭、粉尘、噪声、废水、废渣等污染。
2、主动和交通部门沟通解决施工带来的交通问题。
3、对工程区域内的林业、水源、土壤等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
4、切实落实和完善工程区域内项目用地手续,确保不占用村民用地,防止引发公众的不满情绪,发生群体上访事件。
5、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做好水电等资源论证,确保项目实施后水电资源的供应的协调性,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用电的优先使用。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及运营过程中需对社会稳定风险全程跟踪,及时发现新的社会稳定风险隐患,调整完善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更好的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四、建设单位与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绿原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金川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铁门关市库西工业园经1路1号管委会210号
联系人:刘建江
电话:13899018758
电子邮箱:1825233798@qq.com
——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东方智慧园
联系人:李志仁
联系电话:0991—7987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