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二期年产10.4万吨1,4-丁二醇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地理位置: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新型工业产品加工园区:
(4)工程概况:
一期电石装置已建三台电石炉,单炉额定年生产能力7.5万吨,一期电石炉的生产能力已达22.5万吨/年,基本可以满足两期BDO装置生产;本项目新建一台电石炉,补充电石用量,保证电石炉检修过程中BDO产能不受影响。
配套BDO装置新建乙炔装置,采用电石干法乙炔工艺,设计能力为年产4.09万吨乙炔气体(按100%计)。
配套BDO装置新建甲醇裂解装置,以甲醇为原料制取氢气,考虑一期备用量及催化剂活化期间的供气保证,制氢装置的能力需要设计一定的余量,装置规模为12000 Nm3/h氢气,年操作时间为8000小时。
配套BDO装置新建甲醛装置,以甲醇为原料氧化制甲醛,设计能力为23万吨/年(37wt%)。
新建1,4-丁二醇(BDO)装置10.4万吨/年,由乙炔装置来的乙炔气进入乙炔循环压缩机升压后进入BYD反应器。自甲醛装置来的新鲜甲醛和循环甲醛进入BYD反应器液相。乙炔气进入反应器底部分散在液固相中,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发生反应生成1,4-丁炔二醇。
本项目部分依托一期公用工程,缺口部分进行配套建设。
(5)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39883.18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①大气环境:施工作业、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②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③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设备等产生的机械噪声;④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①大气环境:运营期主要为电石装置烟气、甲醛装置催化焚烧炉烟气、火炬烟气、废硫酸处理装置废气等,主要废气污染物为:SO2、NOX、烟尘、总烃及甲醇、甲醛等有机物;②水环境: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各装置产生的生产废水、设备地面冲洗水、分析化验和厂区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磷酸盐、甲醇、甲醛等;③声环境: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④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电石渣、废催化剂、活性污泥等,废催化剂均由专业厂家回收处理,电石渣送厂外综合利用,污泥送渣场填埋处理。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电石装置原料储运工段含石灰的破碎、筛分、转运系统以及配料站局部就近设置布袋除尘,有效降低了粉尘含量(粉尘浓度低于50mg/m3)。电石装置煅烧石灰石产生的石灰窑气在窑内上升过程中,被进入窑顶的冷物料冷却后在窑顶由废气风机引出,经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达标排放。电石炉气净化采用旋风和袋式过滤除尘与间接冷却相结合的工艺路线,处理后的窑气送石灰窑作为燃料。甲醛装置配套引进催化焚烧炉,专用于焚烧处理甲醛装置有机废气——吸收塔尾气,使尾气中的可燃污染物CO、甲醇、甲醛和二甲醚与O2经催化焚烧冷却后,达标排入大气。1,4-丁二醇装置有机废气均进入火炬系统焚烧。
2.废水:厂区进行合理的分区防渗,生产污水主要来自甲醛、制氢、BDO等装置的排放污水、冲洗污水、初期雨水等,和生活污水一起送污水处理站处理标后送一期回用水站进一步处理回用。浓盐水来自回用水站,外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3.固废:乙炔装置产生的电石渣经厂内临时堆放后,将外送综合利用。甲醛装置定期排出的废催化剂,送催化剂生产厂回收。1,4-丁二醇装置定期排出的固废装桶送拟建废物焚烧系统焚烧处理或外售;BDO反应器废催化剂作副产品外售。污水处理场产生的污泥经压滤后用作绿化肥料或外送综合利用。燃煤锅炉所产生的灰渣作为建材厂原料综合利用。
4.噪声:运营期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可综合降噪20-35dB(A),再经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工艺选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容许范围内;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程度内;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起到促进作用,项目建设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风险控制”的目标。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保护、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可采用打电话方式索取、发邮件或到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查阅。
建设单位: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世明
联系电话:0994-7262266
评价单位: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学研大厦A300
联系人:李艳虹
联系电话:0991-365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