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天然气公司牵头召开专题会议,与中石油天然气管道分公司就新疆煤制气购销有关事宜展开谈判。
中石油天然气管道分公司营销处处长徐文满表示,目前考虑到煤制天然气代输工程在国内目前仍属于摸索阶段,其中所涉费用的确定及运行的方式都有待双方进一步的沟通与协商。同时希望省天然气在多种因素综合考量后在浙江天然气市场内匹配相应更多的中石油资源。
2016年12月,国家环保部正式批复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随着国家发改委对项目的核准批复落地在即,新天煤化工全员在紧锣密鼓地准备投料试车等事宜的同时,也与中石油西部销售公司先后开展了多轮购销协议谈判。
新天煤化工项目是2016年内第4个环评获批复的煤制天然气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浙江省能源集团和山东能源新汶矿业集团共同投资成立的国有合资公司,其中浙能集团持有55%股份,新矿集团持有45%股份,由浙能集团控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