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甘肃省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平凉华泓汇金煤化有限公司有关问题及相关事宜,平凉华泓汇金煤化有限公司近日正式予以回复。
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平凉市工业园区经贸局:
我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收到“关于平凉市发改委《关于对平凉华泓汇金煤化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核查的函》”,现对核查问题回复如下:
1、平凉华泓汇金煤化有限公司目前共取得的项目前期合规合法的各级政府批复108项,其中于2012年7月30日取得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平凉华泓汇金煤化有限公司煤转化循环经济年产70万吨烯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通知,批准文号为“甘环评发【2012】119号”。
2、公司申请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基金依照国家政策上报,截至目前未通过国开行审核;没有获得一分钱的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基金;
3、平凉华泓汇金煤化有限公司项目与银行之间贷款属企业正常商业运作;
4、陕西星王控股集团在印尼镍合作项目年产300万吨镍材料项目,目前与中国华电合作。项目大股东为中国华电集团,持股51%,陕西星王投资控股集团占股49%,双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