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环评变更暨煤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建设单位: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变更变化:
环境项目建设地点仍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程规模、工艺流程、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平面布置等均发生变化。
(1)油品合成加工规模由385万吨/年增至405万吨/年,新增甲醇100万吨/年。
(2)总体工艺变更为GSP炉+宁煤炉粉煤加压气化、中科合成油费托合成技术。
(3)主体工程:气化装置由18台增至28台。
(4)环保工程:废气及废水治理措施均加强;建设危废填埋场和干盐池,锅炉灰渣、气化炉渣等依托园区1号渣场进行填埋处置。
(5)依托工程包括宁东供水工程、园区1号渣场及厂外雨水排水工程。
(6)主厂区平面布置进行了调整,建设中厂外蒸发塘(晒盐场)、缓冲水池选址发生变更。
项目变更后,项目总投资由559.98亿元增至593.11亿元,环保投资由26.7亿元增加至68.94亿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由4.78%增至11.62%。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大气:硫回收装置采用“两级克劳斯+氨法脱硫”工艺;低温甲醇洗尾气采用“洗涤+吸附+臭氧”协同工艺处理;煤场和储煤仓全封闭,卸料口安装射雾器抑尘,各类含尘废气进袋式除尘器处理;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SCR脱硝+静电除尘+氨法脱硫+超声波脱硫除尘”处理后外排;危废焚烧炉烟气经“急冷+脱酸+吸附+除尘+SCR脱硝”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系统实施密闭方案,无组织废气收集后经增湿、生物脱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采用密闭生产工艺,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开、停车及紧急情况下排出的可燃气体送火炬燃烧处理。
(2)地表水:废水经预处理系统、全厂生化处理系统、废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高浓盐水送蒸发塘(晒盐场),采用逐级蒸发结晶工艺。非正常工况时,不同类型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和回用。
(3)地下水:厂区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执行《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性能不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厂外蒸发塘(含干盐池、危险废物填埋场)、缓冲水池均执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中罐底油泥、隔油浮选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袋等送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污水处理场生化污泥、废瓷球、固废焚烧飞灰、残渣等送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置,废催化剂、废保护剂等由厂家回收,废结晶盐经包装密封后运至北侧干盐场柔性填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配套建设危废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气化灰渣、锅炉灰渣等,送园区1号渣场填埋处置或综合利用。
(5)环境风险:建立三级防控体系,一级防控措施为储罐区防火堤和生产装置区围堰,二级防控措施为各装置区初期雨水池,三级防控措施为50000立方米的消防事故水池。项目强化了蒸发塘(晒盐场)、暂存池溃坝风险防控措施,设置人工碾压土石坝,并根据地形设置了场外拦水坝封堵事故废水,可有效控制溃坝造成的环境影响。
公众参与:采取了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公开报告书简本、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和报告书全本公示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共发放20份团体意见调查表和530份个人意见调查表。
所有团体和494位受访者表示支持项目,15名受访个人表示反对,反对理由为环境现状较差、担心加重环境污染影响人群健康等,经回访后仍持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
(1)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3〕1837号文对项目予以核准。
(2)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以黄许可〔2011〕80号文批准该项目年取黄河水3131.5万立方米。
(3)宁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产业〔2014〕44号文同意煤泥综合利用(年产100万吨甲醇)项目开展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