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的《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40亿立方煤制天然气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初步技术审查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在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汇报后,各位专家提出了具体审查意见,会议同意该报告书通过初步审查。
此次该项目报告书通过水利厅初审,标志着该项目取水许可手续取得了又一重要进展。待该报告书修改完善后,自治区水利厅将上报至黄委会进行复审。
据悉,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40亿立方煤制天然气项目是鄂托克前旗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引进的重点工业项目,该项目黄河用水指标已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从鄂尔多斯市一期、二期水权转让指标及盟市间水权转让一期指标中调整配置,目前黄委会已初步同意该调整配置方案,用水企业正在积极完善相关调整手续。
2014年1月,内蒙古华星能源有限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路条”,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发改办能源〔2014〕188号)。该项目位于内蒙古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总投资约251亿元,年产40亿立方米天然气,副产45万吨焦油、10万吨石脑油、12万吨硫黄、6万吨粗酚、5万吨液氨。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二期均为20亿立方米/年。
本项目由上海庙引黄工程提供水源,项目配套的乌审旗纳林河矿区提供原料煤,所产天然气通过长输气管道,途经山西、河北最终输送至天津滨海新区。
按协议配置该区域煤炭资源储量约30亿吨,可采储量21亿吨,配套煤矿规划生产能力为2000万吨/年,项目分两期规划建设。规划区井田内煤为低灰~低中灰分、中高~高挥发分、低硫~中硫,特低磷~低磷、高~特高热值的不粘煤和长焰煤,是品质优良的动力用煤和化工用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