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未来能源的百万吨级煤间接液化制油示范项目在榆林试车成功。从经济性上看,这个项目有很多优势:兖矿集团配套煤矿提供了高质低价的煤炭,严格的成本控制将固定资产投资和试车运营成本都降到了最低,先进的生产技术、自动化工艺大大提高了能源利用率和人员生产效率,实现了资源回收利用……然而,一算账,企业仍然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除了油价下跌,这种压力很大程度上来自过重的税负。尤其是自国际原油价格下跌以来,我国已连续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在低油价时期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以抑制石油过度消费,促进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和能源替代,可以理解。但是,煤制油作为煤炭清洁利用的新兴产业,作为肩负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重要责任的示范产业,受到高税收的“伤害”则说不过去。
经过“三连跳”后,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元/升提高到1.52元/升,累计上涨0.52元/升,涨幅高达52%。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0.8元/升提高到1.2元/升,累计上涨0.4元/升,涨幅为50%。煤制油项目目前生产每吨柴油的消费税在1411元左右,每吨石脑油的消费税在2105元左右。不仅如此,增值税、城建税等其他税种也“水涨船高”。 而目前柴油、石脑油的售价却只有4000~5000元。也就是说,每吨油品售价的一半都交了税。在此情况下,多数煤制油项目陷入亏损。
征收油品消费税的一大功能是抑制石油的过度消费,但煤制油却是以煤为原料,比照石油炼制企业收税的做法不合理。国际油价下跌,石油炼制企业在经过初期“高进低出”的阵痛之后,终究会享受到低成本原料带来的福利,而煤制油企业却不仅不能受益,反而受到成品油价格下跌的重创。煤制油项目投资巨大,油品加工需要一系列特殊工艺和流程,生产成本较高,再征收高额税收是雪上加霜。此外,这也会引起现代煤化工产品发展的不平衡。如油品税负过重,烯烃则无消费税,税收的不均衡就容易引发某一类产品的过热、过剩。
刚刚起步的中国煤制油产业,正处于示范试点阶段,对国家能源安全的战略意义大于经济意义。目前,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接近60%,将煤炭资源清洁转化为油品等石油替代品,是一条现实可行的途径。同时,煤制油项目可以向下延伸产业链,生产多种化工产品,其中一些产品是石油化工难以生产的。而由于产业技术、管理、环保等方面的不成熟,计划之中能够落地、投产并稳定运行的煤制油项目本就寥寥无几。加之受到来自国际原油价格走低的冲击,这些在艰难中破土的幼苗更加需要国家产业政策的呵护、扶持,使其顺利进行示范试点,不断解决问题、创新发展,探索出煤炭清洁转化的好路子来。而不应被过重的税负扼杀创新、阻碍进步,这样就失去了煤制油产业示范的意义。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即使在当前的低油价下,如果没有过重的税负负担,我国已建成的煤制油示范项目仍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这表明煤制油的发展是可行的,现在急需的就是相对宽松的空间继续自我完善、创新发展。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充分考虑煤制油产业的特殊性,改变煤制油企业税收参照石油企业税收的做法,实行差别化较低税收政策。可以在油价上升、企业赚钱时,多征收一些;油价下降、不赚钱时则少征一些。或者参照国家对其他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政策,减免相应的税收或进行财政补贴。作为全球煤制油最主要生产国的南非,当国际油价走低时,政府会根据油价的变化和企业的盈利平衡点,给予煤制油企业一定的补贴,这种做法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