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漠视环评 伊犁新天煤制气项目未批先建
“2014年7月17日现场检查时,我们就发现该企业擅自开工。”新疆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介绍说,“2014年12月25日又对其进行执法后督察,发现问题仍未改正,仍未向环保部报批,但工程建设进度已完成了80%。”
由于环评未批先建,伊犁新天煤制气项目于2015年年初被新疆自治区环保厅以新环罚字(2015)第1-001号责令停止工程建设,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伊犁新天煤制气项目第一次遭到环保部门的处罚。长期跟踪该项目进展的资深煤化工环保分析师马文告诉记者,直到2013年3月,国家发改委才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这离项目实际开工已过去三年,而今年2月,环评报告才正式上报国家环保部。
“根据我们对环保部的环评信息监控,目前环保部尚未受理这个项目的环评申请。”马文表示。
对此,记者多次致电伊犁新天煤制气项目控股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相关部门,但截至记者发稿前,该公司未予回应。
多次无视环评处罚
“从2010年开工以来长达5年的时间里,这一项目曾经数度被环保部门处罚,但仍在擅自开工建设。”上述环保分析人士告诉记者。
资料显示,伊犁新天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位于伊宁市西北,总投资155亿元。项目公司由浙能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能源新汶矿业集团共同投资,二者持股比例分别为55%、45%,由浙能集团控股管理。
2009年12月31日,该项目由新疆自治区环保厅对新天煤制气项目进行了审批(新环评函[2009]139号),并于次年开工建设。
2013年5月,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联合新疆环保厅对新天煤制气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热电站工程规模和硫回收工艺规模发生重大变化,但未及时办理环评变更等问题。
于是,2013年7月25日,新疆环保厅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新天公司停止建设,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环评文件未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
不过,这似乎无法阻挡浙能集团“上马”该项目的步伐。就在此次整改通知书下达的两周后,2013年8月10日,新天公司隆重举行安装施工“百日会战动员大会”,参建单位和设计院悉数到场。会上,浙能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加速进行项目施工建设。
“对于企业这种情况,我们只能再次想办法。”新疆自治区环保厅工作人员透露,2014年1月25日,自治区环保厅再次下达新环改字[2014]1-002号文件,责令新天公司停止建设。
面对压力,新天煤制气项目公司委托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准备上报国家环保部。环评单位分别于2014年4月11日和9月23日,在自治区环保厅网站上进行了环评公众参与第一和第二次公示。
但就在环评报告书正在研究编制的同时,新天煤制气项目于2014年4月18日再次擅自复工建设。6月28日,公司组织“大干60天冲刺动员大会”。8月16日,厂区土建工程全部完工,气化厂房全部封顶,净化塔安装完成。11月1日,接入电网供电。
新疆自治区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稽查科相关负责人无奈地表示,“我们在2014年7月17日现场检查时,再次发现企业擅自开工的情况,到了12月25日又对其进行执法后督察,发现问题仍未改正,仍未向环保部报批,但是,整个建设工程却已完成80%。”
除了环评,新天煤制气项目也未获得国家层面的项目核准。
据悉,该项目环评应由国家环保部审批。值得注意的是,伊犁新天煤制气项目却在2009年12月31日,获得了由新疆环保厅的变相环评审批手续(新环评函[2009]139号)。
“根据环评程序相关规定,这一审批是越级审批,属无效审批。”一位新疆当地环保部门负责人分析称。
现实情况却是,没有国家审批手续的浙能伊犁新天煤制气项目,目前建设完工率已超过80%。
煤制气频遭“环评”风暴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2月12日春节前,环保部发布公告,不予批准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新能源”)40亿标准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以下简称“苏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要求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环保部认为,该项目在水资源影响、废气治理、工艺环保水平等方面存在六大问题。
资料显示,苏新项目同样位于新疆,首期工程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配套建设2000万吨/年煤矿项目,估算总投资410亿元。远期规划年产26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和1亿吨配套煤矿项目,总投资1800亿元。
环保部前述函件直指苏新项目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六大问题。其中大多涉及煤制气的环保“老大难”问题,水资源利用和废水处理。《通知》认为,苏新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匮乏,未充分论证项目取水对下游用水的影响,报告书未从节水、节能等方面进行煤气化工艺比选等。
事实上,作为煤制气项目集中区域,新疆煤制气遭遇环评风暴的影响并不是只针对项目本身。
2010—2012年是煤制气的政策约束期,这期间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煤制气项目不足5个,随后煤制气审批“闸门”紧闭。2013年后,煤制气项目审批的阀门才逐渐松开。
2013年9月,国内投资规模最大的煤制气工程——新疆准东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其中就包含苏新能源、中石化[、广汇能源等5大煤制气项目。
事实上,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部门对煤化工特别是违法违规行业接连出击。而环保执法全面收紧,则使得煤化工环境问题不断暴露,行业发展面临环保拷问。
国务院2014年11月12日下发的《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再次强调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向污染宣战,第六条要求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据悉,《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第一条显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重大变动未经环评审批,建设项目基本建成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要求,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单从环评来看,无论是地方处罚,还是环保部驳回报告,说明政府已经认真总结了已建成的一些煤制气项目在环保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动了真格。”多位煤化工研究专家告诉记者,目前煤制气技术和工艺尚属初级阶段,煤制气生产不可避免会产生大量的碳排放,同时又要耗费大量的水,“还处于摸索阶段,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国家抬高对煤化工的环保门槛,对环评违法加大力度,对煤制气以及煤化工发展其实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