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19日,环境保护部公示了一批建设项目环评的审批决定。其中《关于不予批准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4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对苏新能源新疆准东煤制气项目之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式驳回。记者了解到, 苏新项目是2013 年国家开闸煤制气以来,首个向环保部递交环评申请的项目。这个“出师不利”的结果,加重了其他几家已获核准的煤制气项目的观望情绪。
“此次驳回表明了新任环保部长上任后对煤制气项目的监管立场, 也在一定意义上表明了政府对一哄而上发展煤化工的态度。”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陈彬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解读这条消息。他认为,政府已经开始接受教训,我国对煤化工的环境评审正在收紧。
项目很大型,地方很支持
记者致电曾参与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4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制作的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对方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记者随后从飞燕石化环保公司发布的环评公示中了解到,他们对这个项目的环评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 号)的有关规定, 并对本项目开展了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形成最终报告上报环保部。
记者从苏新能源相关人员处了解到, 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是经省政府批准, 由江苏省国资委主导,徐矿集团、国信集团、交通控股、苏豪集团、汇鸿集团5 家省属大型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煤基清洁能源开发实体,直接接受省政府领导,是江苏、新疆两省区《关于深化两地清洁能源战略合作协议》的执行主体,承担“产业援疆”和“疆气入苏”的任务,全面承继徐矿集团塔城和丰40 亿立方米/年煤制气及后续项目,建设江苏省塔城和丰煤基清洁能源基地。
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项先生告诉记者, 根据江苏、新疆两省区清洁能源战略合作协议约定, 计划到2020 年,江苏在新疆投资1800 亿元, 建成26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形成1.3 亿吨/年煤炭生产能力,配套实施其他煤基能源项目。首期4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及2600 万吨/年配套煤矿项目将于2017 年基本建成投产。
“按说,对于这样一个地方政府力推的援疆大型煤化工项目, 放在早些时间应该会是一路绿灯,但这次被环评卡住了,这充分说明,国家把环保放在了比GDP 更高的位置上。”陈彬认为。
环评挺认真,但是未通过
记者查阅了该项目环评的第二次公示报告,报告的结论是: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环境空气、噪声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清洁生产水平较高;在采取报告书所述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废气、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不向地表水体排放污水、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处置; 总量控制因子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预测表明,项目投产后,各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满足标准要求, 项目投产对声环境、地下水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采取环境风险防范及减缓措施后, 设定的最大可信事故风险预测值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水平, 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然而正是这样一份看似完美的环评报告,环保部于2014 年10 月31 日受理, 经过3 个多月审核,最终并未批准其环评申请。
“单从这份环评报告来看,的确还算完整, 各方面因素都考虑到了, 也吸取了一些已经上马煤化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如果是在一年前,报告通过的可能性很大,但现在看来,国家对煤化工的环评更加严格了。”业内一位环保专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