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11月14日晚间公告,11月13日,公司与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新疆能源”)签订伊泰-华电甘泉堡20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净化、尾气制氢装置及部分公辅工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设备供货合同》、《材料采购合同》、《钢结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上述合同”),履行期限约25个月,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共计42.4亿元。
东华科技[1.30% 资金 研报]11月14日晚间公告,11月13日,公司与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新疆能源”)签订伊泰-华电甘泉堡20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净化、尾气制氢装置及部分公辅工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设备供货合同》、《材料采购合同》、《钢结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上述合同”),履行期限约25个月,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共计42.4亿元。
伊泰新疆能源成立于2012年2月,注册资本10.6亿元,经营范围为煤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煤化工技术咨询服务和煤炭技术咨询服务等。2013年8月,公司与伊泰新疆能源签订了《伊泰-华电甘泉堡540万吨/年(一期180万吨/年)煤基多联产综合项目部分装置的基础工程设计及详细工程设计合同》。
本次签订的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合同装置规模为20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建设地在新疆乌鲁木齐甘泉堡工业园区。根据合同,伊泰新疆能源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支付本公司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项。合同价格的50%从预付款支付月后次月开始支付,在合同期限25个月内,每月支付本公司合同总价的2%作为进度款。剩余款项在装置机械竣工后,分36个月按月平均支付。
公司称,该项目年均合同额约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4.96%。上述合同的顺利履行,对本公司2015、2016等年度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果将产生影响。上述合同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在煤化工建设市场的工程业绩。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