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煤制油、煤制气项目核查监管任务书的通知》(国能监书[2014]8号)要求,为摸清煤制油、煤制气项目建设情况,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避免项目违规无序发展,新疆能源监管办近日启动了新疆区域煤制油、煤制气项目建设情况核查监管工作。
新疆预测煤炭储量为2.2万亿吨,占全国煤炭总预测储量的40.5%,居全国首位,为我国重要的能源接替区和战略能源储备区。作为我国煤炭资源储量最丰富的省区,2011年起新疆成为全国第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并投入巨资重点建设了准东、伊犁等煤炭煤化工基地。
新疆办领导十分重视本次监管工作,接到监管任务后曹继耀专员专门召集行业监管处有关人员开会,并于9月11日带领相关业务处同志,专程前往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开展煤化工项目现场监管,听取该公司年产68万吨煤基新材料项目建设概况的介绍,查看了煤制甲醇、烯烃以及配套建设的自备发电厂施工现场。
经核查,截至目前新疆尚无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煤制油项目,支持开展前期工作的煤制油项目规模为100万吨,尚未获得国家支持但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准备的煤制油项目规模为200万吨;已核准和支持开展前期工作的煤制气项目规模分别为55亿立方米和380亿立方米。
此次核查工作由新疆能源监管办行业监管处牵头,得到了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和兵团发改委以及相关区域开发区管委会积极配合,核查监管的重点内容为: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录、规模及建设单位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开工建设情况、相关支持性文件取得情况等。
今后新疆能源监管办将继续深入做好能源项目监管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继续秉承“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扎实开展工作,为能源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站好岗、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