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煤制油、煤制气项目核查监管任务书的通知》(国能监书〔2014〕8号),要求有关派出机构对辖区内煤制油(气)项目进行核查。日前,西北能源监管局完成有关核查工作。
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此次核查主要内容是监管辖区内煤制油、煤制气项目的规划情况、审批情况、投资建设情况等;重点是要摸清未经核准开工建设的煤制油、煤制气项目有关情况。根据工作安排,核查组共核查陕西、宁夏两省(区)相关企业5家,煤制油、煤制气项目9个。
据核查,陕西省目前有在建煤制油项目1个,年产能规模100万吨。规划“十三五”期间新建煤制油项目3项、年产能总规模1100万吨/年;规划新建煤制气项目1个,一期年产能规模40亿立方米。宁夏自治区目前有在建煤制油项目1个,年产能规模400万吨。规划“十三五”期间新建煤制油项目1项,年产能规模400万吨;规划新建煤制气项目1个,一期年产能规模40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