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尽管这个通知来得迟了一些,但仍足以说明政府已经意识到当前我国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不顾环境、水资源现状、技术和经济实力而盲目发展的现象。《通知》从严格产业准入要求、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强化要素资源配置、统筹规划试点示范、做好项目监督评价、落实相关管理责任等6个方面,对规范我国煤制油、煤制气产业发展提出了原则要求。总的来说,《通知》具有针对性,措施也较为明确。但笔者对有关项目审批标准有不同看法。
比如《通知》指出:禁止建设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规模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和年产100万吨及以下规模的煤制油项目。提出这一要求的初衷,或许是从规模经济的角度出发,认为项目过小会影响企业今后的经济效益。但这一要求是典型的政府思维,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则和规律。事实上,我们在这种“一刀切”的规定上吃亏太多,应引以为戒。
不知从何时起,我国在项目发展上开始“贪大”。比如尿素项目由“18-30”、“30-52”,再到“50-80”,个别企业甚至已经开始建设“200-350”世界级超大规模的项目了。其结果是,随着规模的一扩再扩,我国尿素产能出现了严重过剩,整个行业哀声一片,一些项目越大者亏损也越多。再比如,政府早些年规定百万吨级以下小炼油强行淘汰,结果造成炼油项目越建越大,动辙千万吨级,导致炼油行业产能的全面过剩,使不少项目处于无油可炼的窘境。事实上,化工行业普遍存在的产能过剩问题,与项目的“贪大”不无关系,与政府在项目审批时对规模的“硬性规定”不无关系。
这次能源局《通知》指出,政府禁批20亿立方米及以下规模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和年产100万吨及以下规模的煤制油项目。在笔者看来这一规定未必科学合理,也给产业的发展造成了困惑。以煤制天然气为例,项目过大会带来诸如市场、水资源、煤矿、投资风险等一系列问题。虽然我国宏观缺气严重,但就局部地区而言,许多地方的天然气市场并不大,而培育市场却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某公司在建的一个年产4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起初市场预测很大,但真正落实起来却不是那么回事。正是由于市场原因导致该项目目前处于骑虎难下的状态,被迫缓建。现在,我国煤制油、煤制天然气项目规划的规模越来越大,煤制气已由最初的20亿立方米规模,发展到120亿立方米规模甚至更大,一些煤制油的项目规模也规划到600万吨以上。在项目“贪大”的同时,风险也会如影而至,大而不当对企业而言十分危险,一旦出了问题,由此带来的后患将是灾难性的。
其实,市场最聪明,企业最精明。建多大规模的项目能赚钱,企业最有发言权,市场说了算。就政府而言,应该调控的是宏观产能而不是强行规定单个项目的大小。应加强企业依法依规的监管,只要依法依规办企业,项目的大小应该交给企业和市场决定。就企业而言,也勿以项目大小论成败,企业毕竟是一个市场行为下的经济组织,效益才是王道,挣钱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