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正在建设的全球首个DMTO-Ⅱ示范装置。
近10年,中国的煤化工产业始终矛盾地发展着——国家先鼓励,后限制;国家限制时,地方强力推动;当争论各方好不容易达成共识时,环保压力、美国页岩气革命以及中东石油化工崛起带来的冲击与担忧,又使煤化工的前景变得扑朔迷离。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渴望了解煤化工的前途和命运,更渴望厘清哪类煤化工项目具备投资价值、哪些煤化工项目可能会成为明日黄花。今天,我们就从政策、技术、市场几个方面对上述问题加以分析。
大规模发展?
国家并不鼓励
2013年3月以来,沉寂了多年的煤化工项目审批工作悄然启动。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已经有包括中海油山西大同40亿立方米/年、中电投新疆霍城60亿立方米/年等15个煤制天然气项目,中石化贵州织金60万吨/年SMTO、中煤集团陕西榆林60万吨/年DMTO等6个煤制烯烃项目,以及潞安集团150万吨/年、伊泰集团200万吨/年2个煤间接制油等23个新型煤化工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路条”,另有包括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间接制油在内的数个新型煤化工项目获得了国家发改委的最终核准。
众多项目密集被放行,令业内兴奋不已,不少人甚至认为,禁限多年的煤化工项目审批终于开闸放水了,煤化工将在政策支持下迎来发展黄金期。但有专家提醒,业内的臆测显然有些一厢情愿,国家政策其实并未对煤化工松绑。
“国家对煤化工的发展至今依然延续着从严控制的态度,即便是业界寄予厚望的新型煤化工,国家也只是鼓励技术开发和升级示范,并不鼓励大规模产业化发展。”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院长助理、能源化工处处长李志坚这样表示。
李志坚的话看似给煤化工泼冷水,实则道出了实情。仔细梳理近10年来国家有关煤化工的产业政策就不难发现,国家层面不仅未对煤化工管制放松,而且愈收愈紧。
2005年6月7日,《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发改委要制定规划,完善政策,组织建设示范工程,稳步实施煤炭液化、气化工程。
2006年2月9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则明确,洁净煤技术和煤炭综合利用等计划将得到科技部重点支持和推广。
2006年7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加快焦炭和电石行业结构调整,积极采用先进煤气化技术改造以间歇气化技术为主的化肥行业,推动产业发展和技术升级。
如果说,上述政策在限制传统煤化工的同时,对现代新型煤化工还比较宽容和鼓励的话,那么,2008年以后,国家则明显收紧了对新型煤化工的管制。
2008年9月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煤制油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除神华集团在内蒙古和宁夏的两个示范项目外,其他煤制油项目一律叫停。
2009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指出,今后3年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等煤化工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煤化工试点项目。
2011年3月23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在国家相关规划出台之前,暂停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焦炭、电石项目;加快淘汰焦炭、电石落后产能。在新的核准目录出台之前,禁止建设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油项目、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20万吨及以下煤制乙二醇项目。上述标准以上的大型煤炭加工转化项目,须报经国家发改委核准。
由于项目审批权统一上缴至国家发改委,以致众多此前拟化整为零获批的煤化工项目,不得不争先恐后地往《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中挤,因为只有进入这个规划,才有望得到国家发改委核准。然而,这个已经通过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原计划于2012年年底发布的《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时至今日也未见发布。
即便如此,业内对煤化工的热情依然未减。有专家和媒体在宣称“国家鼓励五大新型煤化工发展”的同时还表示,随着《国家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建设规划》等政策文件的公布,现代煤化工获得了政策上的支持与鼓励。然而,仔细核实后,这一说法并不靠谱。
2013年1月1日发布的《国家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除用较大篇幅要求加快常规油气勘探开发,大力开发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外,对煤化工进行了这样的描述:总结现有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经验,按照能量梯级利用、节水降耗、绿色低碳等要求,完善核心技术和工艺路线,稳步开展升级示范。
2013年1月15日发布的《“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建设规划》,则根本未提及煤化工。
也就是说,2008年至2013年5月期间,国家没有出台任何鼓励和支持大规模发展煤化工的政策。即便被业内誉为对发展煤化工“明确支持”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只温和地提到:“要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2014年1月13日,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在2014年全国能源会议上明确表态:“按照最严格的能效和环保标准,积极稳妥地推进煤制气、煤制油产业化示范,鼓励煤分质利用,促进自主技术研发应用和装备国产化。”
至此,国家对煤化工的态度已经明朗,即:坚决遏制传统煤化工扩张和发展;积极稳妥地开展现代新型煤化工升级示范工程建设,做好战略技术储备;适度布局并建好煤制天然气项目;同时也并未表态支持和鼓励大规模发展现代煤化工。
②2013年建成投产的陕西省首个煤头化肥装置——府谷奥维乾元化工公司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
项目前景?
远没想的乐观
国家政策并未支持大规模发展煤化工,煤化工项目的效益与市场前景同样不支持该行业大干快上。
首先,煤制化肥、焦炭、电石、电石法PVC等传统煤化工已经过了发展黄金期。
根据中国炼焦工业协会统计,2013年,在我国取消焦炭40%的出口关税和配额许可证双重“利好”刺激下,国内焦炭产量和出口量虽然大幅增长,依然有38.87%的焦炭企业亏损,亏损额达117.7亿元。
“今年以来,各地压缩钢铁、电石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规模,焦炭市场供大于求矛盾更加突出,成本倒挂愈发明显,焦炭板块仍在亏损。”陕煤化集团陕焦公司总经理李洋林说。
与焦炭市场相仿,“十一五”日子还比较好过的电石行业,近两年也在走下坡路。2012年,虽然各地给予电石企业一定的电价补贴政策,却依然无法改变电石行业的困境。受产能过剩、能耗高、成本居高不下等诸多因素影响,这一年,电石行业几乎全面亏损。2013年,在需求不振和产能继续扩张的情况下,电石价格创近10年新低,行业亏损面进一步扩大。
市场低迷同样殃及电石法PVC行业。2011年以来,电石法PVC价格持续阴跌,且无有效反弹行情,致行业全面亏损。
就连近几年表现较好的煤制化肥市场,2013年也因合成氨、尿素、硝铵价格的大幅下跌导致业绩变脸。中国氮肥工业协的统计显示:2013年,氮肥行业实现利润66.4亿元,同比骤降51.4%,行业销售利润率仅为2.31%。
“由于2014~2017年,仍将有大量电石、合成氨、尿素、电石法PVC项目投产,而需求难以明显放大,加剧供大于求矛盾,使相关企业的日子愈发艰难。”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胡海峰对传统煤化工的前景表示担忧。
其次,现代煤化工并非遍地黄金,一些项目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虽然现代煤化工采用了煤炭清洁利用技术和多种先进技术组合,综合能耗大幅下降,一些产品供需缺口较大,项目前景可期,但这并不意味着现代新型煤化工是遍地黄金,投资什么都能赚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党委书记华炜这样说道。
比如,目前煤制芳烃仅完成了工业化中试,未经工业化装置放大试验和运行验证;煤制乙二醇虽然开发了5~6种不同技术,有些技术还通过了工业化中试验证,并建成大型工业化示范装置,但包括草酸酯加氢催化剂选择性差、乙二醇产品质量稳定性差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更为重要的是,随着中国煤制烯烃、中东乙烷制烯烃和北美页岩气凝析液制乙烯规模的扩大,石脑油制乙烯的比例将逐渐下降,全球乙烯成本中枢和价格中枢将缓慢下移,缩小乙烯法乙二醇与煤制乙二醇的成本差距,甚至使煤制乙二醇的成本优势荡然无存。因此,华炜建议相关企业应特别注意控制投资煤制芳烃及煤制乙二醇的风险。
孰冷孰热?
方向渐趋明朗
事实上,煤化工孰冷孰热从近两年银行以及地方政府的态度变化中已经有所体现。
由于对传统煤化工项目预期悲观,2013年起,包括工行、建行在内的几大银行,纷纷出台政策,严格控制对煤化工项目信贷。一家商业银行在其《2013年度授信政策指南》中特别强调:应谨慎评估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油、煤制乙二醇等现代煤化工项目的技术及经济可行性,择优支持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建设的“十二五”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从严控制煤制化肥、焦炭、电石法PVC等传统煤化工的信贷投放。对于生产工艺落后、规模较小的高风险企业,应加大融资清退力度;对那些项目环评和用地手续不齐全、未经有关部门核准、资本金比例不足30%的煤化工项目,不得发放贷款;对借款人或项目控股股东信用等级未达到AA-及以上、项目控股股东未提供连带担保、项目技术成本无明显优势、项目规模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无30年以上稳定煤炭供应的煤化工项目,不予贷款。同时规定:要从严控制对煤化工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
“原规划的二期260万吨/年焦炭项目已被叫停,我们将把更多财力和物力用于对现有装置节能改造、延长产业链和发展循环经济上。”陕煤化集团黄陵矿业公司总经理师永贵说。
而据了解,渭化集团45/80化肥扩能计划、酸酸联产醋酐项目建设计划,现已经被1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建设计划替代。2007~2011年,曾经高调进军煤化工领域的联想集团,正在陆续撤离煤化工市场;一度宣称要持续大幅扩大煤制尿素产能的某央企,去年以来大幅压缩了对传统化肥项目的投入,把更多资金投入到新疆伊犁和陕西榆林等煤制烯烃项目建设上。
不仅银行对煤化工项目无情翻脸,就连此前充当煤化工建设主推手的地方政府,对煤化工的态度也发生了微妙变化。
2011年前后,几大主要煤炭净调出省区均发布了宏伟得令人咋舌的煤化工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其中,新疆计划“十二五”期间,投资8773亿元,新增煤制尿素260万吨、煤制二甲醚80万吨、煤制天然气1000亿立方米、煤制烯烃100万吨、煤制乙二醇100万吨、煤焦化800万吨年生产能力;山西省拟投资8000亿元,形成540万吨煤制油、100万吨甲醇制清洁燃料、340万吨煤制烯烃、15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100万吨乙二醇、1000万吨尿素、300万吨焦油加工、100万吨粗苯加工年生产能力;陕西省拟投资5557亿元,建设27个现代煤化工项目,形成4200万吨甲醇、1000万吨煤制烯烃、1500万吨煤制油年生产能力;内蒙古计划投资4000多亿元,新增876万吨煤制油、300亿立方米煤制气、480万吨二甲醚、180万吨乙二醇、100万吨煤制烯烃年生产能力;贵州省拟投资1000多亿元,建设毕节、六兴、黔北3大煤化工基地,新增400万吨煤制合成氨、300万吨醇醚、140万吨煤制烯烃、70万吨乙二醇、150万吨电石、80万吨PVC、100万吨烧碱、1000万吨焦炭、100万吨焦油深加工年生产能力。
而在今年召开的2014年地方两会上,上述规模被明显压缩和调整。比如山西省要求,严禁上马焦化等新增产能过剩项目。内蒙古强调:要突出抓好能源、化工基地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规模化、链条化、集群化承接产业链转移,力争新开工建设煤制油450万吨、煤制烯烃220万吨、煤制气200亿立方米等项目,不再提及煤制二甲醚项目。陕西省明确:在加快中煤榆横烯烃、陕煤蒲城煤制烯烃示范等项目建设的同时,构建从煤油气开采到精细化工的完整产业链。贵州省要求严格控制煤制化肥、焦炭、电石、PVC等传统煤化工项目规模,不再支持上马能耗高、效益差的传统煤化工项目。新疆提出,要加快石油石化、有色、装备制造等8个千亿元产业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推进中石油“新疆大庆”计划和中石化西部大油田计划为契机,加快石油石化及下游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谋划实施地方主导自主开发大型油气项目;加快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能源勘察开发,启动准东煤制气项目、新粤浙管线建设,加快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
“从地方两会传递的信息不难看出,地方政府对煤化工项目的态度已经由普遍狂热到区别对待。其中,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油等新型煤化工和精细化工项目成为地方政府关注与支持的重点,焦炭、化肥、氯碱等传统煤化工项目则遭到冷遇并将被遏制。”陕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吴刚这样分析。
“地方政府的态度变化符合客观规律和市场规律。”中科合成油工程公司技术顾问唐宏青这样评价。他说,2012年,中国天然气缺口达300亿立方米,2013年增至534亿立方米,乙烯当量进口量更超过1000万吨,预计2015年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过35%,2020年石油对外依存度超过60%,均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这表明中短期内,投资煤制气、煤制油、煤制烯烃项目的综合风险较小,也会带来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谢克昌院士表示,新型煤化工产业有助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实施,发展势头不可阻挡。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成本的下降,新型煤化工的活力将大大增强,前景持续向好,国家与地方政府理应区别对待,择机稳妥推动。
华炜则冷静地表示,虽然一些新型煤化工项目具备较好的前景,但仍需通过煤分质利用,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综合成本,提高项目收益。
他说,从长远看,无论传统煤化工还是现代煤化工,都将受到二氧化碳排放、水资源短缺制约,甚至可能遭遇页岩气、煤层气,尤其可燃冰规模化开发的挑战。为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无论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还是煤制油项目,都应借助煤的分质利用,先抽提煤焦油等煤中轻质易挥发组分,对其进行深加工,生产“三苯”、酚、蒽、吡啶、碳纤维及清洁燃料油等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再用提取了煤焦油等轻质易挥发组分的焦炭(焦粉)进行发电或造气,生产电力及其他化工产品,这样才能实现煤炭分质分级高效清洁利用和物尽其用,大幅提升资源利用水平和能源效率,降低项目成本,提升项目综合效益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煤化工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