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文《关于煤炭直接液化国家工程实验室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意见》(文号:沪环保许评【2013】547号),审查同意煤炭直接液化国家工程实验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至此,煤炭直接液化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三同时”审查备案工作全部完成。
煤炭直接液化国家工程实验室在建设初期就对项目环境保护有系统的规划。项目在工程设计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环评报告表,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予以认真执行和落实。工程开工前,主动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联系,征求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随时接受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环境保护措施实施过程中,依照环评报告表的设计组织落实各项环保防治资金,并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保障了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较好地实现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至2013年9月,项目已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要求落实完成了环评报告表及上海市环保局试生产批复意见所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保护措施。项目经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审查,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