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内蒙古/兴安盟
招标概要
1.采购条件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金风科技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0万吨)生物质加工及合成气制备装置(EPC)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赛鼎公司-金风科技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0万吨)生物质加工及合成气制备装置(EPC)-非标设备-换热器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采购人为赛鼎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标段(包)编号:S081
标段(包)名称:赛鼎公司-金风科技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0万吨)生物质加工及合成气制备装置(EPC)-非标设备-换热器
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请购文件
2.2交货期:2025年3月10日
2.3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色甲醇项目现场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请购文件
2.5其他:
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属于合格供应商:(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报价;(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4)其他:报价人为项目EPC合同名单或业主审批名单。(5)本次询价不接受不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报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获取时间
从2024-08-23 09:00起至2024-08-30 17:00止(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