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鄂能化甲醇技改项目(施工劳务工程),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赛鼎公司-中煤鄂能化甲醇技改项目(施工劳务工程)-中煤鄂能化甲醇技改项目VOC装置技术改造零星施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2 计划工期: 2024.09.01—2024.09.30
2.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工业园区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等级:合格,按照国家或有关行业颁发的施工质量验评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验评,同时符合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临建设施标准》建设要求,并且满足发包人使用要求。工程验收质量合格率100%
详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同时需为合格分包商。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获取时间
从2024-08-19 12:00起至2024-08-25 16:00止(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倚
手机:1352142714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182
邮箱:zhangyi@dlzb.com
QQ:3771313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