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辽宁/沈阳市
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醇二厂尾气压缩机组大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醇二厂尾气压缩机组(K04601),汽轮机采用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制造的背压式汽轮机,型号:TC4L-4;压缩机采用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离心式压缩机,该机组采用双缸结构,由4段16级组成,高压缸型号:2MCL458HL;低压缸型号:2MCL458LP。计划在我公司2024年大修期间,将该台压缩机组进行解体大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5.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且经营范围满足和符合从事此项目要求及条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元)。
6.投标人应具有两个及以上国内大型煤化工相似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8.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8.4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8.5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8.6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7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4日11时00分到2024年07月11日11时00分
2.投标标书费:200元(人民币)
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972
邮箱:zhangheng@dlzb.com
QQ:31310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