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内蒙古/兴安盟
招标概要
1.项目条件
受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合成气离心压缩机组
2.2项目编号:0747-2460SCCJS269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采购范围:合成气压缩机组(K631001),包含但不限于压缩机主机、驱动机、齿轮箱、油站、干气密封系统、冷却器、分离器等由压缩机厂成套设计并供货。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5交货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前到货。(或以发包人开工通知起255天)。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是否有限价: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3.3自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至少具有甲醇装置合成气离心式压缩机组供货合同业绩3份且均已投产1年以上。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页(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上述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3.4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当事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以下内容(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供应商或供应商关联的公司与本项目不存在竞业关系。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2日下午23:59分;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