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宁夏/银川市
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甲醇尾气回收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570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国家能源集团宁煤公司烯烃一分公司增加两台甲醇储罐改造项目,项目位于烯烃一分公司现有罐区西侧预留地内,占地面积约2.0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增甲醇储罐(2台3万m³内浮顶储罐),及其配套机泵、尾气回收设施、泡沫站、管廊等。项目建成后,可解决煤化工基地因甲醇储能不足影响生产负荷及检修的问题。
2.1.2招标范围: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其他:2.2.1交货期:2024年10月15日
2.2.2供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处理量不低于1800Nm3/h的“吸收+吸附”油气回收设施合同业绩1份,且至少运行5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5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要求的关键内容,用户证明中有所体现也视为有效业绩(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0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972
邮箱:zhangheng@dlzb.com
QQ:31310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