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河南
招标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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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醇轻组分回收、碳酸二甲酯中试项目土建基础工程项目已经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共有两套乙二醇装置,在两套装置同时运行的情况下,乙二醇一厂的T408和乙二醇二厂的2T408塔顶外排的轻组分,每天约120吨,回收率约98%,轻组分中的乙二醇每天可以回收约42.8吨,因此计划增加T403塔。
2.依托龙宇煤化工场地、公用工程条件及配套设施,建设碳酸二甲酯中试装置,进行DMO脱羰制DMC技术放大开发,通过中试试验评估DMO脱羰制DMC技术的先进性和经济性,并为DMO脱羰制DMC技术的工业化开发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共同推进本技术的工业化应用,因此计划增加DMO脱羰制DMC构架基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或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组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2.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覆盖建筑施工等相关业务。
3.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投标人应具有本招标项目所需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
7.投标人近两年内(2022年4月1日以后)具有1个及以上相似施工合同价款为50万元以上的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9.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9.4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9.5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9.6 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9.7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5日14时00分到2024年05月08日17时00分
2.投标标书费:100元(人民币)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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