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黑龙江/大庆市
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聚甲醛装置加压塔冷凝器(ES34)采购项目,已由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新材料公司HSE整改费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加压塔冷凝器中间段1套,两侧椭圆外头盖由中标厂家负责维修,中间段和外头盖在中标厂家厂内组装后整体发货;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
2.4送货地点:(请登录)
2.5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试运行72小时合格后12个月或最迟不超过交货后18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③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管式换热器230501准入一级供应商,并且为总部管理,处于交易正常状态。(注:提供准入证明资料);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②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需承诺设备组装完成后整体交货,甲方负责设备现场安装,制造厂商技术人员现场指导;②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技术协议,在招标人认为需要时,投标人及时无偿提供现场技术服务。③乙方应提供的设备出厂资料设备制造完毕后随箱提供设备出厂资料,更新改造项目要求纸版4份,电子版1份。注:①②③需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4 月 11 日至2024年4月 18 日17 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崔健
手机:1366102847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cuijian@dlzb.com
QQ:306129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