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陕西/宝鸡市
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催化剂采购招标人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WZCLCQL2024030027。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
一标段:甲醇合成催化剂
供货范围:新催化剂、瓷球的供货及装填;旧催化剂、瓷球的卸出,包括但不限于新采购催化剂的供应与装填、旧催化剂的卸出、包装物的回收及现场清理等,本催化剂包含瓷球与拉西环。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30天内送货到买方库房(指定地点)。
结算数量:上表所列数量为预估使用量,实际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更换使用数量为准,招标人不对采购数量做任何承诺。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卖方将全部货物运达买方项目现场,买卖双方初步验收(数量、资料齐全,外观完好)合格,卖方出具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的次月买方支付货物金额的30%;性能验收(投入使用3个月进行性能验收)合格且无违约及其它争议后,买方支付合同货物金额的30%及100%装卸费用;性能验收合格后运行6个月合格且无其它争议,买方再支付货物金额的30%;余留的货物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60天内支付完毕(无息);所有货款均可支付电子承兑;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税率变化,则合同适用调整后的税率,合同约定不含税价格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二标段:宽温耐硫预硫化变换催化剂
供货范围:新催化剂、瓷球的供货及装填;旧催化剂、瓷球的卸出及合法回收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新采购催化剂的供应与装填、旧催化剂的卸出与合法回收、包装物的回收及现场清理等,本催化剂包含耐火瓷球。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30天内送货到买方库房(指定地点)。
结算数量:上表所列数量为预估使用量,实际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更换使用数量为准,招标人不对采购数量做任何承诺。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卖方将全部货物运达买方项目现场,买卖双方初步验收(数量、资料齐全,外观完好)合格,卖方出具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的次月买方支付货物金额的30%;买卖双方性能验收(投入使用3个月进行性能验收)合格且无违约及其它争议后,买方支付货物金额的30%及100%拆装费;性能验收合格后运行6个月合格且无其它争议,且废旧催化剂与瓷球按要求完成处置买方再支付货物金额的30%及100%回收处置费;余留货物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60天内支付完毕(无息);所有货款均可支付电子承兑;如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税率变化,则合同适用调整后的税率,合同约定不含税价格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甲醇合成催化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履行合同并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2021年01月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
3.资质要求:①催化剂生产销售单位具有工业催化剂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催化剂换填单位须具有专业设备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须提供3家以上(含3家)60万吨/年及以上甲醇装置使用业绩,业绩须提供2019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签订的投标品牌销售合同,并提供业绩对应的用户使用一年及以上良好证明(包含用户联系方式)。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确定催化剂供货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招标过程、合同履行(新催化剂、瓷球及拉西环的供货及装填,旧催化剂、瓷球及拉西环的卸出)等所有过程直接向招标人负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二标段:宽温耐硫预硫化变换催化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履行合同并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2021年01月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
3.资质要求:①催化剂生产销售单位具有工业催化剂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催化剂换填单位须具有专业设备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催化剂回收单位必须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在企业所在地环保局备案,本次处置的催化剂危废类别为HW50,危废代码为261-167-50,危废经营许可证需包含此项;提供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需满足危险废物运输要求;
4.须提供3家以上(含3家)60万吨/年及以上甲醇装置使用业绩,业绩须提供2019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签订的投标品牌销售合同,并提供业绩对应的用户使用一年及以上良好证明(包含用户联系方式);同时提供装填、回收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各1份,废旧催化剂回收单位须提供危险废物处置的成功业绩至少1份(提供有效合同及同类废物处置的转移联单扫描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确定催化剂供货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招标过程、合同履行(新催化剂、瓷球的供货及装填、旧催化剂及瓷球的卸出及合法回收)等所有过程直接向招标人负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 03月25日(: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时)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 03月25日(: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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