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河南/开封市
招标概要
1. 采购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新疆中泰新材料甲醇项目部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一公司-新疆中泰新材料甲醇项目部-2号管廊及净水装置内设备、工艺管道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采购编号:8HGXCGFA240305001)。采购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标段(包)编号:8HGXCGFA240305001/01
标段(包)名称:十一公司-新疆中泰新材料甲醇项目部-2号管廊及净水装置内设备、工艺管道
采购内容及范围:2号管廊及净水装置内设备、工艺管道
2.2 计划工期: 300
2.3建设地点:新疆托克逊县阿乐惠镇同心工业园区内东侧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合格
2.5其他:
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竞谈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相应的施工劳务分包资质,相关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申请人须是*合格分包商;3.申请人须履约信用良好,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无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4.申请人须未列入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和十一化建“限制交易分包商名单”、“不合格分包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分包商黑名单”。5.申请人须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6.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报名时间:
从2024-03-13 10:00起至2024-03-18 16:00止(北京时间)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